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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越良:必须坚决纠正“村章乡管”

[ 作者:陈越良 范敬宜 韩家慧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2-22 录入:吴玲香 ]

原题:民政部:"村章乡管"不方便群众,必须坚决纠正

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司长陈越良在21日举行的民政部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实行村章乡管”,违背了《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精神,更不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必须坚决予以纠正,“给干部以信任,还百姓以方便

村章乡管不是近些年才出现的现象,新闻媒体曾多次批评报道,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是农村广大群众垢病的问题。陈越良强调,村民委员会印章,是村级公共权力的象征,在办理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在村民生产生活中办理参军、外出务工证明等手续时必须使用。村民委员会印章由指定的符合条件的村民保管,这既是村民自治的具体事务,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直接体现。无论出于什么初衷或者目,把村公章收归乡镇政府,实行村章乡管”,违背了《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精神,更不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必须坚决予以纠正,“给干部以信任,还百姓以方便

陈越良指出,针对一些村情复杂、矛盾多发的问题村,在村委会换届选举或者对于村级组织进行治理整顿期间,乡镇政府可以暂时将村公章收缴代管,待换届选举或者整顿工作结束后归还,确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新华网2017221日(记者 韩家慧 实习生 范敬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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