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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洪远:将“三农”研究工作与政策实践相融合

[ 作者:宋洪远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09-12 录入:易永喆 ]

近日,名家访谈栏目编辑采访了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原主任、华中农业大学乡村振兴研究院院长宋洪远教授。作为一名资深的“三农”研究工作者,宋洪远教授向我们讲述了关于自己的研究工作经历以及亲历的农村重大改革。


编辑:宋教授您好!作为一名长期从事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研究者,您的研究领域、业务工作经历了哪些转型?工作调整对您的研究有什么影响?

宋洪远:我最初不是搞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1983 年,我从吉林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国家统计局工作,主要任务是统计和分析工业领域的数据和资料。那个年代不像现在这么便利,数据汇总全凭“好记 性”和“烂笔头”。统计数据的工作太枯燥了,干了4年多,不免厌倦, 跟自己的工作设想差得很远。

1987 年 11 月,我到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简称“体改所”)工作,主要从事宏观经济和城市改革研究。1990 年,体改所被合并到经济管理研究所,改造为经济体制改革与管理研究所,原体改所的大部分成员也都各奔东西了。1991 年 9 月,我到农业部(现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简称“农研中心”)开始从事农业农村经济研究工作。农研中心与体改所之间有一定的联系,也是我的兴趣所在。我在农研中心一干就是 30 年!

我的研究特色是由我的工作经历决定形成的。三次转场,对我而言是难得的学习机会,提高了我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比如,统计局的工作,提高了我对数据的敏感性, 增加了我对经济工作的实感。体改所的工作,培养了我的宏观意识, 增强了我对经济改革的紧迫感。三个单位的工作对我有两大影响:一 是能够从城乡联系的角度来看待农村发展问题,二是从工农结合的角度来看待农业产业发展的问题。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工农互促、城乡互补。

在 40 年的工作经历中,有一个经验对我很有益处,那就是注意总结。无论是年终的工作总结、换单位后的总结、五年的工作总结等,都不是只讲成绩,更多是讲自己的体会。我认为,任何事情的发展都是一样的,成功定有成功的经验,失败当有失败的教训,我们一定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比如,从 1991 年我到农研中心工作以来,每隔三五年我都会把和同事们一起撰写的有关农业农村经济的分析研究报告结集出版。编写出版的目的, 既是将这些研究成果拿出来与大家进行交流讨论,也是对过去几年研究工作进行自我记录和总结。


编辑: 您从 1997 年以来连续参加起草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文件和领导同志讲话,这在“三农”领域的研究者中是不多见的。宋教授,您在参与起草文件和讲话的过程中,有哪些感受和体会可以与我们分享?

宋洪远:如你所说,1997— 2017 年,我连续 21 年参加了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文件的起草工作,连续参加新世纪以来 14 个中央一号文件的起草工作。参与文件起草特别辛苦,但是非常有成就感。能够有幸连续参加中央一号文件的起草,我要特别感谢组织上给我提供的工作条件和学习机会。

文件起草通常情况下设 3 个小 组:一是领导小组,由中央农办、国务院办公厅、中央政策研究室、国务院研究室、国家有关部委等单位的分管领导组成;二是调研小组,由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分管司局负责人和长期从事“三农”问题研究的有关专家学者组成;三是工作小组,由调研小组的部分成员、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分管司局和其他有关单位分管司局的有关人员组成。

在文件起草过程中,来自不同单位和不同领域的领导、专家一起学习交流,形成思维共振,借此机会能够了解到自己知识体系以外的理论和实践,这进一步提升了我在 “三次转场”后形成的综合分析和判断问题的能力。

文件起草工作是理论与实践、政策与学术的碰撞结合,既能加强 我们对于现实问题的理解,也能深化我们对于理论问题的认识;既能 提高我们对于政策的熟悉程度,也能提升我们开展学术研究的能力。这种经历和机会对每个研究者来说都是特别宝贵的!长期参与文件的起草工作,充分提高了我对政策的 理解能力、把握能力和阐释能力。

20 多年的文件起草经历让我深 刻地感受到知识分享与融合的重要性。做好“三农”研究工作,既要盯住自己的小领域,也要不断开拓自己的研究视野,利用好一切可以 向外延伸的机会,例如文件起草工作、各类学术会议,与其他领域的学术研究相互交流、与政策实践相互融合。


编辑:宋教授,我们了解到您主持完成了近 70 项研究课题。您是如何获得这些多来源、多领域的重要研究课题的?有哪些认识和经验可以与我们分享?

宋洪远:首先是对选题的把握。不同课题项目的定位是不同的,在申报之前要反复研读课题指南,充分了解课题立项的背景和依据。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设立往往是问题 导向的,申报研究课题要对时代背景有深刻的理解,对研究问题有深 刻的把握,选题要符合时代要求和政策诉求。比如,我曾经主持承担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我国农产品价格波动、 形成机理与市场调控政策研究”, 都与当时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 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有着紧密联系。学术研究不能只图“新”,更要对标“三农”发展的目标和任务,针对当前发展面临的问题和挑战,科学确定有研究价值、有政策含义的研究课题。

其次是组建学术研究团队。在课题研究中,学术团队可以让研究成果更有质量和分量。我的学术团队通常是由不同专业背景的研究人员组成的,我们之间广泛的交流合作,为顺利完成各项研究课题提供了支撑。越是重大的研究课题越需要团队成员的协力配合,越需要不同专业背景人员、不同学科知识人员的通力合作。比如,我组织编写的 4 卷《近代以来中国农村变迁史 论》,参与书稿撰写工作的 50 余位成员来自农业技术、农业经济、农村社会、农村发展、农村政策、农村制度等不同领域。得益于团队合作与集体智慧,这部著作于 2020 年被授予“张培刚发展经济学优秀 成果奖”。对于青年“三农”研究 者而言,树立团队意识很重要,要积极参与团队的研究活动。

主持课题研究和打造学术团队之间是相辅相成的。我自己主持承担研究课题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以课题研究为依托,培养年轻人员,壮大学术队伍。通过课题研究,不断提高科研人员的学术能力,多出人才、多出成果,使我们这个学术 团队主持完成各项研究课题也更有底气、更有实力。


编辑:宋教授,我们了解到您在农研中心工作期间长期担任管理职务。您是如何处理好行政管理、 学术研究与成果转化三者之间关系的?有哪些经验和体会可以和我们分享?

宋洪远:一是研究目的要端正。在实际研究工作中,我并不主要是以发表或出版成果为导向的,而是想把一些关键的和重要的问题弄清楚。当把这些问题真正理解和把握了,发表或出版成果也就是水到渠成的事了。

二是研究要有系统性。40 年来, 我的研究主要以农村发展与政策变迁为主题,从经济运行分析、政策制定实施、重点问题剖析、历史规律探究 4 个方面进行延伸和拓展, 逐步形成了连续性、系列性的研究成果。

三是理论基础要扎实。在大学期间,我学习的专业是政治经济学, 属于理论经济学范畴,系统学习了《资本论》《经济学说史》《当代西方经济学流派》等经典著作;到农研中心工作后,我研读了《农业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等理论著作,打下了比较坚实的理论基础,逐步形成了自己的分析思路和研究框架。

四是实地调研要深入。广泛深入开展实地调研,能够帮助我们了解各地农业农村发展的实际情况、 农民生产生活的现实需要、中央“三农”政策的实施情况、地方特色的政策措施等。这既能为我们开展学术研究发现问题和确定选题,也能为破解发展中的难题提供思路和解决方案,避免了闭门造车式地分析问题和提出对策。


编辑:在您的“三农”工作经历中,涉及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重大改革是什么?有哪些经验和启示?

宋洪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变迁大体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1978—1993 年,先后设立国家农业委员会和中共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作为农村工作综合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农村工作;1993—2018 年, 成立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农村工作综合部门, 负责组织协调农村工作;2018 年 3 月,中央决定组建农业农村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部,负责组织协调农村工作; 2023 年 3 月,中央决定将国家乡村振兴局的职责划入农业农村部,在农业农村部加挂国家乡村振兴局牌子,不再保留单设的国家乡村振兴局。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国逐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从我国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演变过程看,每次农村工作领导机构的设置和职能的调整,都反映了当时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需要和机构改革总体部署的要求,既加强和改善了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又体现了中国的国情和特色要求。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目标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


编辑:在您的“三农”工作经历中,涉及到农村经济社会领域的哪一项重大改革让您印象深刻?改 革的主要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宋洪远:改革开放以来,我亲身经历印象深刻的是农村税费改革。农村税费改革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继农村土地改革、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后的又一重大改革。

农村税费改革之前,基本上形成了“村级三项提留”(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 “农业四税” (农业税、屠宰税、牧业税、农林特产税)和“乡级五项统筹”(教育费附加、计划生育费、民兵训练费、乡村道路建设费、优抚费)的 税收模式,农民必须依法缴纳的共计 12 项税费。同时,农村乱集资、 乱摊派、乱罚款的“三乱”现象普 遍存在且问题突出。一些地方为了向农民多收村提留和乡统筹费,在农民纯收入统计上弄虚作假,虚增收入,变相加重农民负担。过重的 负担加上极端的收费方式,导致农村基层干群关系日趋紧张,恶性事件时有发生,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

农村税费改革之后,依法调整和规范国家、集体和农民的利益关系,将农村的分配制度进一步纳入法治轨道,大幅度减轻了农民的负担。通过配套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从根本上消除了农民负担反弹的隐患。农村税费改革还使干群关系明显改善,促进了农村经 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

在全面推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 工作的基础上,2005 年 12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议, 农业税于2006年1月1日起全面 取消。延续了2600 年的“皇粮国税” 最终退出了历史舞合。

取消农业税的深远历史意义, 我认为可以总结为“五个有利于”。一是有利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完善和规范国家与农民的利益关系,更好地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促进城乡居民共同富裕,实现更大范围、更高水平的小康;二是有利于降低农业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调动种粮农民的积极性,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三是 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扩大内需、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四是 有利于促进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转变职能,把更多的精力放到履行社 会管理,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上来;五是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保证乡村建设顺利推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作者系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原主任、二级研究员,华中农业大学乡村振兴研究院院长、经济管理学院教授;乡村发现转自:《农经通讯》第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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