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朋友圈这一现代微型社交场域,无意间成为观察中国政治生态的独特窗口。笔者的朋友圈中,曾不乏各级领导干部的身影,有不少给人的印象是谦恭有礼、富有情怀,乐于探讨民生与学问。而近年来,一个引人深思的现象悄然出现,几乎每年都有几个熟悉的名字从此成为“消失的他”。这一微观现象背后是一个宏大的时代命题,在党中央反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已成常态、决心与力度毋庸置疑的今天,为何仍有部分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为何腐败存量未清、腐败增量仍在以不同形式增加?这不仅是执纪执法力度的问题,更揭示了权力监督与制度建设的复杂性。
一、力度空前为何仍“不收敛、不收手”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反腐力度与成效有目共睹。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数据来看,2024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接收信访举报356.3万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17.5万件、立案87.7万件、处分88.9万人。2025年上半年更接收信访举报190.6万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20.6万件、立案52.1万件,仅省部级干部就有43人被立案、30人被处分。这般“零容忍”的惩治态势本应形成强大震慑,但“不收敛、不收手”仍是通报中的高频词。绝大多数违纪者的问题从党的十八大前延续至二十大后,如2017年全国查处的3.78万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仍有25.5%(9600多起)的违纪行为发生在当年,说明顶风违纪的行为始终存在。
深究根源,首要是权力结构集中化与监督机制滞后的矛盾。决策权、资源分配权高度集中于各级“一把手”及关键岗位,且权力运行缺乏公开透明,在缺乏有效分权制衡的情况下,权力天然具有自我扩张与寻租倾向。即便在反腐高压下,只要制度漏洞存在,部分干部便抱有风险可控的侥幸心理。
更值得深思的是,这些“消失的他”在日常交往中往往展现出谦恭有礼、心系民生的一面,与其违纪违法事实形成强烈反差。这种“两面性”恰恰说明,问题不仅在于个人品德,更在于制度约束不足时,权力诱惑容易压倒责任意识。加之“圈子文化”的庇护和长期掌权形成的惯性,使得非正式规则与组织“潜规则”相互强化,最终削弱了制度威慑的实际效果。
二、高压态势下腐败增量为何难遏制
在大力清除腐败存量的同时,增量问题依然严峻。从层级看,2024年立案的87.7万件案件中,乡科级干部12.1万人、县处级干部3.5万人、厅局级干部4348人、省部级干部73人。2025年上半年立案52.1万件中,乡科级干部6.8万人、县处级干部2万人、厅局级干部2335人、省部级干部43人。层级越高,权力寻租空间往往越大。基层问题更突出,2023年立案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6.1万人,2024年增至10.4万人,一年增长4.3万人,2025年上半年也高达4.8万人。基层“一把手”因掌控民生项目、资金分配权,且监督薄弱,成了腐败增量的“重灾区”。这说明腐败正涌向制度“低洼地带”,既以“不收敛不收手”顶风作案,更从直接收钱转向期权腐败、项目受贿转为人情投资,表明现实中的官员权力未被彻底关进笼子。
背后的根源是腐败的制度性再生产。正如一家环境卫生不佳的饭店,即便每日擦拭店内桌椅(惩治已发生腐败),若门口垃圾堆积(制度性漏洞未堵),仍会源源不断滋生蚊虫(新的腐败行为)。当前部分领域和层级的权力约束机制仍不完善,上级与下级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班子成员之间的权责不清,导致权力过度集中于主要负责人,并且因运行不透明,使得“前腐后继”的困境难以打破。
值得肯定的是,中央已通过制度设计破局。2024年2月起,全国3.8万个乡镇(街道)全面推行履职事项清单,截至2025年6月已全部完成编制。这一实践通过明确权力边界,减少了自由裁量权,为基层权力套上了“紧箍咒”。但也要看到,履职清单尚未延伸至国务院各部委及地方各级政府,更高层级的权力运行仍缺乏类似的“透明化指南”,为腐败增量留存了关键空间。
三、如何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明王朝用“剥皮实草”的酷刑未能根治腐败,早已证明国家治理单靠严刑峻法不足以治本。毛泽东在“延安窑洞对话”中指出,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新路是“民主”,是“让人民来监督政府”。邓小平亦强调“好的制度能让坏人干不了坏事,不好的制度能让好人变坏”,毛泽东更直言“坏制度把人变成鬼,好制度把鬼变成人”。这些论断直指反腐关键,把贪官关进监狱里不等于把权力关进了笼子里,真正的长效机制在于“治权”,唯有让权力运行有规则、受监督,而非“治官”的事后救济惩处手段,才能真正筑牢反腐防线。
要推动权力结构从“集中”向“制衡”转型。中央推行乡镇履职清单的实践证明,明确权责边界能有效减少腐败空间。下一步应将这一模式向上延伸,为国务院各部委、省、市、县政府制定统一的“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厘清“一把手”与班子成员、不同部门之间的权力边界,避免“一把手”成为“一霸手”。同时,要完善“分权机制”,在重大项目审批、资金使用等关键领域,建立多部门协同决策制度,让权力在相互制约中运行,以缓解当前权力过度集中的局限。
让“人民监督”从理念走向实践。当前反腐虽以党内监督为核心,但毛泽东提出的“人民监督”才是根本保障。2024年全国接收100.7万件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说明公众有强烈监督意愿,关键是打通“意愿”到“实效”的通道。应推动政府工作公开化,除涉密信息外,重大决策、项目进展、资金流向均通过官方平台实时公示,保障公民知情权。借助网络平台建立“监督直通车”,确保公众举报“有回音、有结果”,让权力真正暴露在阳光下。这意味着要大力推进信息公开,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使毛泽东倡导的“让人民来监督政府”“人人起来负责”成为一种现实可能,从而彻底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要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明王朝的严刑峻法未能遏制腐败,说明“重惩处、轻预防”非治本之策。需要的是“预防型”制度,建立“权力运行全程记录”制度,对行政审批、执法监管等环节实行“痕迹管理”,确保权力运行可追溯。完善廉政风险预警机制,通过大数据分析识别高风险岗位与异常行为,提前介入防范。这些制度不是“治官”而是“治权”,从源头减少腐败滋生的可能。
结语
朋友圈中“消失的他”,既是反腐成效的见证,也是制度完善的提醒。反腐不是一阵风,更不是“抓坏人”的运动,而是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长期工程。唯有以“治权”为核心,完善权力制衡、公众监督、制度约束的体系,才能真正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让“消失的他”越来越少,让权力真正为人民服务。
作者系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