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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秀玲:“家治”传统在当前乡村治理中的转化发展

[ 作者:赵秀玲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07-29 录入:王惠敏 ]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治理中作用的机制。”在中国,“家治”有着悠久的传统,出现不少有名的家规家训。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家治”重视家庭成员的和谐友爱、互帮互助、勤俭廉洁、忠心爱国。然而,近现代以来,由于社会结构变迁等原因,“家治”在乡村处于缺位状态,“家治”文化没有得到很好继承。近年来,家庭家教家风重新受到重视,各地在乡村治理中宣传家规家训,推进“以‘孝’治村”与“德治引领”,出现不少探索创新案例。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研究员赵秀玲在《国家治理》撰文指出,新时代乡村治理中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推进制度创新,以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为抓手,紧紧围绕基层治理现代化要求,对“家治”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中国自古有“家治”传统,《周易》“家人”卦《彖传》曰:“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大学》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古人认为,“齐家”“正家”不仅影响家庭和谐稳定,还关乎社会秩序和天下安危。然而,近现代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结构、家庭结构发生巨变,“家治”传统随之发生变化,各种家庭和社会问题也出现新的特点。新时代如何继承和发扬中国“家治”传统,是社会治理尤其是乡村社会治理不容忽略和回避的重要问题。

中国古代“家治”传统中的优秀思想资源

数千年来,中国“家治”代有传承,并逐渐形成独特的文化,其中以家规家训最有代表性,例如《孔氏祖训箴规》《颜氏家训》《徐氏家范》《郑氏规范》《了凡四训》《朱子家训》,以及曾国藩、郑板桥等人的家书等。今天看来,中国古代“家治”文化传统中,有不少优秀思想资源,值得梳理、总结。

一是崇尚和谐友爱。中国古代家庭中,最基本的是“父慈,子孝”,还有“兄良、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这对家庭、家族和谐稳定至为重要。在此,除了按血缘伦理进行规范,很重要的是家庭成员的道德约束,即每个人都要遵守家规家训,同时又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成为有德行的人。如宋代陆九渊家“聚其祖逾三千指,合而爨将二百年”(宋·罗大经《鹤林玉露》丙编卷五);浙江浦江“郑义门”被称为“江南第一家”,“同居聚食历时三百三十余载,远垂一十五世,食指多达百千余,恩受宋、元、明三朝旌表”。这一盛况超出今人的想象,但在过去却是现实,若没有“家治”的重德修行,几乎是不可能的。

二是崇尚互帮互助。古代的大家族往往设有义学、义田、义仓,让族人接受教育,接济贫弱。例如宋代范仲淹设“义庄”,让族人“日有食,岁有衣,嫁娶凶葬皆有赡给”。明代于镒除了设“义田”,还有“义仓”,“如同宗之田,彼此皆富,无田可助,则设义仓”。明朝末年,李待问兄弟修社学和书院,明清建阳县有“义田以给子孙之贫者不能葬者,又有役田以佐门户里役之差徭,有学田以资读书之灯油脯修试费”。至于在水火、盗贼、疾病、死丧、孤弱、贫乏等方面,家族成员都要“患难相恤”。如遇水火,“小则遣人救之,甚则亲往,多率人救,且吊之”;对于“疾病”,“小则遣人问之,甚则为访医药,贫则助其养疾之费”;至于“孤弱”,“孤遗无依者,若能自赡,则为之区处,稽其出内。或闻于官司,或择人教之。及为求婚姻。贫者协力济之,无令失所。有侵欺之者,力为辩理。稍长而放逸不检,亦防察约束之,无令陷入不义”(宋·《吕氏乡约》)。这种互帮互助和扶贫济弱是非常难得的优良传统。

三是崇尚勤俭廉洁。各种传世家规家训,都规定家族成员要严守良好家风。其中以勤俭为上,廉洁奉公是其中重要内容。如朱柏庐《劝言》中有:“勤与俭,治生之道也。不勤,则寡入。不俭,则妄费。寡入而妄费,则财匮。财匮,则苟取。愚者为寡廉鲜耻之事,黠者入行险侥幸之途。生平行止,于此而丧,祖宗家声,于此而坠,生理绝矣。”战国的田稷因收受百镒之金,其母严厉训之:“不义之财,非吾财也。不忠之子,非吾子也。”(西汉·刘向《列女传·母仪传·齐田稷母》)郑义门家规规定:子孙赌博违法而不悔改者,将被赶出家门,并从宗谱上削其名。所以,自宋至清,郑义门家族为官者多达173人,竟无一人因贪污被罢官的。这样严格的家风家训与优秀传统有很强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是崇尚忠心爱国。中国传统家教家风中非常重视忠心爱国。如少年苏东坡“母程氏亲授以书,闻古今成败,辄能语其要。程氏读东汉《范滂传》,慨然太息,轼请曰:‘轼若为滂,母许之否乎?’程氏曰:‘汝能为滂,吾顾不能为滂母邪?’”(《宋史·苏轼列传》)可见母亲庭教的气概。岳飞的母亲在儿子背上刻下“精忠报国”四字,也是伟大的母教。三国名将虞谭的母亲对儿子说:“吾闻忠臣出孝子之门,汝当舍生取义,勿以吾老为累也。”(《晋书·列女传》)中国古代家教的爱国精神可见一斑。

《论语·学而》有言:“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这也是为什么中国古代治国理政先从“治家”始,因为这是人之根本和道之所存。《广东省蕉岭张氏族谱》表示:“治国之道,实由家治也。”其理相同,可资借鉴。

乡村“家治”传统变化的主要原因

近现代以来,中国的“家治”传统有逐渐弱化趋势甚至开始缺位。这既与外来文化的影响有关,也与中国社会结构的改变相关。在剧烈的社会变迁中,旧传统受到怀疑、批判甚至否定,而新的传统尚未真正建立起来,“家治”文化处于尴尬状态。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家庭结构发生巨变。中国古代家庭人员多,除父母和多子女外,更有宗族大家庭,有的甚至几世同堂,人数多达数百甚至更多。这就决定了有的家族就是个小社会,没有“家治”是绝然不成的。近现代以来,社会巨变,不少大家族也随之分崩离析。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开始,独生子女家庭日益增多,“核心家庭”(即一对夫妻与未婚子女的家庭)占比上升,而复合家庭(父母和两个及以上已婚儿子及其孙儿女组成家庭)数量大幅下降。原来的家规、族法、家训也就随之失去大家族基础。如费孝通1981年对农村家庭进行调研,发现核心家庭占39%,比1936年的23.7%提高15.3个百分点。而另据调研称,2010年中国核心家庭占60.89%,复合家庭只有0.58%。原来大家庭和大家族的解体,直接导致家规家训的基础受到冲击。

二是家庭成员由聚而散。因为地理环境封闭、交通不便,加上“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的家庭观念,中国古代家庭人口流动较弱。今天,城乡社会一体化,交通朝发夕至,大量农民工进城,户籍放开,都使乡村社会家庭由“聚集”变为“离散”。此外,婚姻自由、离婚率增加、单亲家庭增多、不婚不育人群增多,都改变了传统家庭和家族形态。据第六、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2010年全国二代户(最典型的就是一对夫妻带孩子)的比重还高达47.83%,2020年二代户的比重已经缩水到36.72%。同时“一代户”(同一辈人居住或单身居住落户)的比重较10年前上升15.33个百分点,达到49.5%。建立在“聚集”家庭和家族基础上的家规家训,因家庭成员的离散而失去作用。

三是有的家规家训内容失效。中国古代家规家训有着全面、丰富、细致的内容,有的家法也是非常严厉。随着社会转型,家庭结构变化,观念改变,原来的许多规定已不适应当下。如传统伦理要求妇女“三从四德”已不合妇女解放、男女平等的时代特点;还有关于嫡妾、婢女之道已完全不合于时。子女教育方面,宋代真德秀所编《教子斋规》的学礼、学坐、学行、学立、学言、学揖、学诵、学书,明代方孝孺所撰《幼仪杂箴》的坐、立、行、寝、揖、拜、食、饮、言、动、笑、喜、怒、忧、好、恶、取、与、诵、书等,虽有可取之处,但很多具体规定已无法在现代社会实践。

四是家长权威受到质疑挑战。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后,传统家长制受到质疑挑战。新中国成立后,平等观念深入人心。改革开放之后,家庭中各个成员的地位更趋平等。独生子女政策始于20世纪80年代,到2015年我国独生子女数量已为2.246亿。独生子女教育引发家庭关系更多变动,以及更多教育问题。与此同时,随着城市化、信息化发展,婆媳关系发生变化,各自地位相对独立。当家庭内部权力结构变化,原来家规家训中传统的女德、教儿方式就很难有效了。

时至今日,中国人的家庭观念依然很重。不过,家庭治理却面临众多难题,家庭内部矛盾以不同形式出现,家教家风问题突出。这些都表明重塑“家治”文化的重要性。

当前乡村“家治”文化建设的探索实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弘扬,高度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不少地方基层探索通过“家治”文化建设促进乡村治理现代化,进行了实践创新。这些探索创新也许并不完善,还有改进和发展的空间,但其努力和探索值得充分肯定。

一是弘扬良好家风。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家风建设。2015年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春节团拜会上指出:“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紧密结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促进家庭和睦,促进亲人相亲相爱,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促进老年人老有所养,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近年来,弘扬良好家风、培育文明乡风,以良好家风促进乡村治理现代化,成为各地加强乡村建设的共识。比如,陕西渭南不少乡村利用宣传专栏、村居文化墙、公园广场、课堂讲座、家中厅堂等,用匾额、屏风、册页、书画、展板、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对好的家训家规和家风故事进行展示和宣传,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让群众无论身处何时何地,都能感受到浓郁的传统文化。这样的宣传推广很接地气,是探索创新“家治”文化建设的一条可行路径。

二是推进以“孝”治村。中国共产党人一面强调国家民族大义,一面重视家庭“孝”道。2014年10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指出:“中华民族在长期实践中培育和形成了独特的思想理念和道德规范,有崇仁爱、重民本、守诚信、讲辩证、尚和合、求大同等思想,有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正扬善、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传统美德。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很多思想理念和道德规范,不论过去还是现在,都有其永不褪色的价值。”目前,以“孝”治村在全国广大农村多有探索创新,有不少典型事例。比如,浙江临海东塍镇东溪单村成立中国首家村级孝心基金,通过慈孝文化助力乡村治理,具体做法是每年农历正月初六举办慈孝日活动,重阳节为老人举办集体祝寿宴,为80周岁以上的老人发放生活补贴和节日礼品;通过评选十佳孝星、孝子孝媳、孝心小标兵,促进村风民俗改善。山东青州建立“督孝”制度促文明新村建设,具体做法是建“一卡”(《赡养老人统计卡》)、“二榜”(孝心榜和不孝榜)、“三罚”(书面检讨、张榜公示、限期整改);开展“孝星”“十星级文明户”“好媳妇”评选活动。这些都是比较实用和有针对性的创新举措。

三是以“德治”引领。通过“德治”充分调动家庭成员的积极性和奉献精神,推进乡村治理迈上新台阶。如郑州巩义市竹林镇探索创新以家户为单位的积分管理制度,定期公布公示积分情况,通过“积分”兑换日用品,并作为年底镇村两级集体分红的重要依据。积分内容包括家庭美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等,如将垃圾分类列入积分兑换制度,既讲了卫生,提高了公民素质,还美化了环境。在对道德模范加大物质奖励时,还强化精神激励,督促不道德或反道德行为自我约束。此外,郑州的志愿者服务、徐州梁寨的“道德林”等,都起到道德引领和改变乡风民俗作用。

四是完善公序良俗。对当下乡村社会的不良习俗,有的地方实行大胆改革,移风易俗,这为探索“家治”文化建设提供了大好机遇。如安徽涡阳为改变传统婚丧嫁娶等铺张浪费,让移风易俗上“文化墙”,党员带头挨家挨户做宣传,制定《党员文明节俭操办红白喜事承诺书》,印制“移风易俗倡仪书”宣传品,绘制可行流程图,丰富《村规民约》,建红白理事会和道德评议会,评选文明单位、文明村、星级文明户,开设婚姻讲堂,提供线上婚姻家事纠纷调解平台服务,普及反家庭暴力法,倡导低碳祭扫,严禁举行违规“升学宴”和“谢师宴”,并用文艺演出形式感动人心,一时间乡村社会出现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

全国各地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根据自身特色情况,创新性探索有效路径,大大开拓了“家治”文化建设空间,也有力推进了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

新时代乡村“家治”文化重塑

当前,各地“家治”文化建设的探索创新意义重大,不过整体而言还不够系统,缺乏文化深度,还不能适应新时代中国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高标准和严要求。这就需要站在新的历史高度和发展向度,对“家治”文化进行引导。

一是高度重视家谱、家规、家训建设。当前,一些人认为传统家谱、家规、家训是老黄历,与新时代中国乡村治理现代化格格不入。一方面,这种观点有一定道理,如不加区分地回归传统,甚至敝帚自珍,势必导致“家治”与乡村之治混乱,还会出现误导。如有的地方以“孝”治村,让“二十四孝”无保留上墙,其中一些“愚孝”内容不符合当下法律和道德规范。另一方面,如果不重视家谱、家规、家训,中国优秀传统就可能会断流,不利于乡村治理的长远发展。关键是怎样对待中国传统家谱、家规、家训,如何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下建设新时代新家风。这离不开对传统“家治”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其一,充分认识到家风在治家、乡村治理中的重要意义。一个家庭有好的家风,才能有良性发展。如山西闻喜县裴柏村被称为“宰相村”,隋唐以来人才辈出,仅唐朝就有宰相33人,大将军31人,中书侍郎4人,尚书38人,侍郎27人,常侍4人,御史9人,使21人。如果没有裴氏良好的家风,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当前,不少乡村家庭失去好家风,导致各种矛盾纠纷增多,甚至出现荒唐之举与恶性事件,这是值得注意的。其二,通过修家谱、学家规家训,可正家风乡风。修家谱的最大优点是重视乡村文化,通过追述、表彰家族先贤事迹,增加家族成员自豪感和凝聚力,也有助于晚辈的自我约束。今天,有些传统家规家训仍有价值,如《郑氏规范》第七十三条规定:“婚嫁必须择温良有家法者,不可慕富贵以亏择配之义。其豪强逆乱,世有恶疾者,毋得与议。”其中的择偶观,对今天的年轻人仍然很有启示意义。其三,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塑新时代新家风、新乡风。乡村治理中,不能简单搬用传统家规家训,而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整合、提升、重塑家风乡风。如山西闻喜县寺底村被称为“楹联第一村”,这里家家户户写楹联、挂楹联、爱楹联,并以楹联形式传扬村民美好故事和善行义举,成为乡村治理一道亮丽的风景。

二是将“家治”文化建设作为重要考核标准。在乡村治理中,以往主要将经济发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为重要考核标准,精神文明、文化建设往往不受重视,有的地方甚至变得可有可无。在精神文明和文化建设中,主要重视琴棋书画、唱歌跳舞,以及知识下乡、调解说事等,较少将“家治”文化建设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今后,应将“家治”文化建设放在乡村治理、乡村振兴全局予以思考。其一,将“家治”文化建设纳入乡村文化振兴进行考察。作为乡村振兴内在动力,文化振兴离不开“家治”文化,特别是风清气正的“家治”文化。其二,将“家治”文化建设作为乡村治理的基础性工程进行考察。只有在继承“家治”传统时,重塑和赋予其新时代的现代意义,乡村治理才能获得长远发展。其三,将“家治”文化作为中国乡村治理现代化的亮色加以关注。中国式现代化必须考虑中国实际,有中国立场和中国文化自信,中国乡村治理现代化也是如此。没有中国文化自信,就不可能走出一条适合国情、社情、乡情、村情、民情的现代化道路。“家治”文化是中国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资源。

三是把家治、村治、法治、德治相结合。中国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家治”不可能孤立存在,它必须与村治、法治、德治等相联系,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如果“家治”不以“村治”作为目标和价值遵循,它就会处于封闭状态,不可能获得更大发展空间;反过来,有“村治”保驾护航,“家治”也就有了可靠保证。如安徽涡阳县的乡风民俗建设就是以“家治”为抓手和突破口。“家治”也离不开“法治”,“家治”建立在国家法治基础上,不良的家规、家训、家暴就会失去市场。“家治”必须以“德”为先,传统家规家训比较注重个人品德和家庭美德,当前更应注重强化社会公德意识,提高乡风文明程度。

四是建立健全“家治”文化建设奖惩制度。简单宣传“家治”文化,甚至一般性地倡导“以‘孝’治村”,没有多少实际意义。应建立相应的制度规定,并加大奖惩力度,引导和约束村民的行为。其一,加大对优秀“家治”的物质奖励力度。如郑州的诚信银行积分制,让村民争做道德先锋,将家风建设与村庄经济分成及奖励相结合。江西崇义出台“零彩礼”和“低彩礼”家庭礼遇制度规定,包括优先入学、旅游优惠和免费乘公交车等,在简单的形式中有启发性。其二,以精神激励推进“家治”新风。可通过让道德模范上光荣榜、进村史、上对联等形式,增加其荣誉感和自我实现的价值感。其三,将学生教育与“家风”相结合。一般说来,学生家长更重视孩子教育成长,如果将家风建设与学校教育对接,可通过“家风”影响学生进步,也可让学生督促影响“家治”。其四,加大“家治”文化建设创新评优力度。村、镇、县、市乃至国家层面,都可形成推优评选的常态制度机制,让那些先进个人、家庭、单位、村、乡镇、县、市等都能得到重视和奖励,形成“家治文化”建设的新风尚。

继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必须将“家治”文化置于乡村治理重要位置。这既有利于增强乡村发展动力,又符合乡村文化振兴和中国式现代化的要求,还有助于为乡村治理培养人才、增强文化软实力。“家治”文化是乡村治理的重要资源,也是今后中国乡村治理现代化发展的内在动能。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国家治理杂志 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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