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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锦柱等:从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小岗村重要讲话中 汲取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力量

[ 作者:李锦柱 李邦松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10-24 录入:易永喆 ]

2016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到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小岗村考察,并主持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强调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六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打赢脱贫攻坚战,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进一步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新征程上,重温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小岗村重要讲话,有助于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上来,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上取得扎实成效。

一、牢记农村改革的历史经验:对农村改革的成功实践和经验,要长期坚持、不断完善

习近平总书记在小岗村强调,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改革的伟大实践,推动我国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这些巨大变化,使广大农民看到了走向富裕的光明前景,坚定了跟着我们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回顾往昔,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尊重农民首创精神,解放思想,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党的十八大以来,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中办、国办印发相关意见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更好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促进了城乡融合发展。

新征程上,我们要长期坚持和不断完善这些成功经验,继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守正创新,保持自信自强的精神状态,坚定推动乡村振兴的决心与信心,有效应对实现乡村振兴过程中的挑战。

二、谨记对待农民的基本准则:尊重农民意愿和维护农民权益

习近平总书记在小岗村强调,要尊重农民意愿和维护农民权益,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由农民选择而不是代替农民选择,可以示范和引导,但不搞强迫命令、不刮风、不一刀切。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回顾历史,农村改革实践就是沿着农民自主权一路探索的从争取生产队自主权,到把自主权下放到生产小组,实行双包到组(即包产到组和包干到组)。再到把自主权落实到户,实行双包到户(即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党中央始终坚持保障农民利益,尊重农民民主权利。

新征程上,我们要继续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尊重农民意愿,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切实提升农民对乡村振兴的归属感,切实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切记推动发展的根本法则:贯彻“三个坚定不移”

习近平总书记在小岗村强调,坚定不移深化农村改革,坚定不移加快农村发展,坚定不移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深化改革是乡村振兴的动力之源,加快发展是乡村振兴的破浪之帆,和谐稳定是乡村振兴的行舟之锚。“三个坚定不移”揭示了乡村振兴的科学规律,蕴含着指导中国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智慧。

贯彻“三个坚定不移”,必须弘扬改革创新、敢为人先的小岗精神,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小岗精神以小岗村民首创大包干到户为核心叙事,以小岗村改革发展为主要实践场景,以中国农村改革发展为宏大时空背景,凝结着小岗村民的创新意识、亿万农民的美好愿景和先进政党卓越不凡的精神风貌。小岗精神蕴含的时代价值历久弥新。深刻理解和领会小岗精神的时代价值对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新征程上必须要把小岗精神继承好、发扬好,持续深化各方面各领域改革,全面推进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加快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

贯彻“三个坚定不移”,必须运用市场规律,进一步加快发展。要在政府引导、政策支持下,用市场规律、资本力量、平台思维、系统思考打破区城限制,激活农民干事创业内生动力;在保证粮食安全的前提下,有效引导农户在市场竞争中自主选择,逐步完善乡村现代产业体系;把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的二三产业尽量留在农村,把农业产业链的增值收益、就业岗位尽量留给农民,形成相互赋能、生生不息的乡村产业新生态。

贯彻“三个坚定不移”,必须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升治理能力,维护乡村和谐稳定。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切实履行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加强党建引领,构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四、铭记推动乡村振兴的优势原则:党管农村工作

办好农村的事,关键在党。习近平总书记在小岗村强调,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的传统,这个传统不能丢。我们党自成立以来就一直把依靠农民、为亿万农民谋幸福作为重要使命,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改革开放以来,党领导农民率先拉开改革大幕,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推动农村全面进步。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可以说,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党都始终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着力解决“三农问题”,始终牢牢掌握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权。实践证明,“三农”工作本身就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和政策性。只有坚持从政治高度看“三农”,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才能更好凝聚全党全社会合力推进乡村振兴。

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必须切实把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第一要务,走好党建引领、创新驱动、产业带动、治理联动、共建共享的乡村振兴之路,为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李锦柱系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委常委、小岗村党委第一书记;李邦松系安徽省滁州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室主任;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中国乡村发现》2024年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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