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改革已允许村镇银行、城市银行的分行、微贷公司和贷款公司在农村地区发放贷款。但增加对农村地区的整体信贷供应不一定意味着提供给农业生产或涉农经济的信贷供应也有增加。同时,中国农村还有很多地区只有很少或根本没有正式的信贷。
中国目前正积极地推进农业金融机构的改革,最高层直接推动金融普惠,推广各项政策与计划,旨在改善提供给农户、价值链和涉农经济的金融服务的广度与深度。
这些改革包括,提供直接支持,将互助组转化为农村信用合作社支持的合作社,由农村信用合作社颁发信用村称号,借助税收优惠鼓励股份制的村级商业银行在贫困地区建立分行,为移动和互联网金融服务制定监管框架。以及颁布法律,放松对土地使用权流转以及用土地使
用权作抵押发放贷款的限制,这有可能成为近几年来农业中最为深远的结构性改革。
然而,即使存在这些金融创新和改革,中国城镇与农村的收入差距仍然巨大。深化金融市场并没有像经济学理论预计地那样带来正外部性,从而扭转城乡收入差距的状况。而且,收入、资金和生产力不均的问题与更广泛的结构性目标,如城镇化,提高农业的商业化程度,以及发展并优化农业供应和价值链以满足国内需求等,有直接联系。
中国面临着巨大的农村金融挑战,不仅需要进一步资本投入来提高每单位土地生产力,同时也需要资金以满足农场规模扩张和农业经济发展的需求。中国约有2.5亿个农民家庭,共有人口7.5亿左右,实现所有政策目标所要求的资金数额远高于中国现有的农村金融体系有能力,或者意愿提供的。
本备忘录尝试探讨当前的农村信贷体系是否有益于农业和农村贷款的发展。从经济效益上来看,答案很可能是肯定的。但一个昂贵而又不统一的农村信贷投放体系很可能对很多金融机构没有吸引力,并因此阻碍整体正规金融的发展。从社会责任的角度来看,当前的农业贷款
体系可能导致技术和配置上的效率低下,只能使政策试图解决的问题更加恶化。
中国是否应该考虑采取全国统一的农业信贷投放方式,就像美国农场信贷体系(American Farm CreditSystem)或加拿大农场信贷机构(Canadian Farm Credit Corporatin),以及其他国家由政府支持的信贷体系那样?虽然存在十分现实的政治和经济敏感性和困难,但本备忘录建议成立一个新的政府支持企业(government sponsored enterprise),专门负责农业信贷的监管、统筹和分配,其中一部分灵感来自上世纪三十年代中期推出的农本局制度。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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