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基于农户视角的土地利用变化驱动机制研究成为当前学者归纳总结农村发展及其土地利用问题的重要手段,本文采用文献归纳与综述方法对农户层面的宅基地利用现状、内部结构、形态、功能、文化景观进行回顾与分析基础上,从农户宅基地演变内外部因素与人均用地标准调控等方面剖析其动力机制。认为在农户层面宅基地利用演变等数据获取与研究方法选择方面,以村域为基本单元,运用“3S”技术将农户问卷调查的社会经济属性数据与宅基地空间属性数据进行链接,注重农户宅基地演变驱动机制的多学科综合研究。在研究视角方面,将社会经济转型耕织于农户宅基地演变及其调控研究的全过程。在研究内容方面,将农户生计转型及其行为决策融入宅基地演变动力机制及其调控策略分析框架,根据农户分化及其宅基地功能和需求层次,从宅基地功能类型划分和用地标准控制及聚居点类型体系构建等方面探讨其调控策略,并设计多元化的政策措施。同时,应强化农村宅基地流转和退出背景下农户用益物权及其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研究,探索促进农村宅基地高效集约利用的空间重构体系,研究农户行为方式及其收入水平与农村宅基地演变耦合机制,为分类指导农户宅基地用地标准提供政策依据。
1、引言
当前,我国仍有约50%的人口居住在农村,宅基地是我国农村人口主要的聚居形式,其空间演变与调控一直是各界学者长期关注的研究课题[1]。农户作为农村地区最基本的生产、消费单元,是农村经济活动的主体,对解析农村人地关系特别是人与地理环境的相互作用方面具体独特的优越性与实践性而受到学界的广泛推崇,基于农户视角的土地利用变化驱动机制研究成为当前学者归纳总结农村发展及其土地利用问题的重要手段[2]。近年来, 随着新农村建设和城乡转型发展的不断深入,农村社会经济外部发展环境以及农户家庭人口规模、就业方式、农业种植活动等内部因素均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农村宅基地的用地规模、内部结构、形态、功能和文化景观也经历了一个复杂的演变过程。伴随着中国城乡人地关系及其用地结构的重构与调整,以促进农村农业现代化发展和改善人居环境为重点的农业产业化、新村规划建设、居民点整理等实践活动的开展,对农户层面的宅基地演变过程与调控研究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在对农户宅基地演变特征、动力机制及其调控策略进行综述基础上,以社会经济转型为时代背景,从调查手段、研究方法、研究视角与研究内容等方面展望其未来的研究趋势。
2、农户宅基地演变过程及其特征研究
2.1农户宅基地利用现状
从我国土地利用分类发展历程来看,原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1984年制定的《土地利用分类及含义》[3]中没有农村宅基地的用地类型,2007年制定的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4]中将农村宅基地界定为农村用于生活居住的宅基地,并未明确界定农村宅基地的内涵及其范围。龙花楼等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对农村宅基地进行定义,认为广义的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居住和生活所使用的土地,包括住房用地及其必要的附属设施用地,其内涵与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中的农村居民点用地基本相当;而狭义的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用于所建住房的用地[5,6]。陈百明等认为农村宅基地是以户为单位划定的满足农户生活需要和从事家庭副业生产需要的土地,包括建筑用地和活动场地两大部分[7]。本文认为对农户层面上农村宅基地的范围界定以农户为基本单元,用于农户居住和生产功能的土地。在我国大多数农村地区,农村宅基地就是一家一户的农民居住生活的庭院用地。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宅基地存在占地面积大且增长快,利用率低效、高空置率、布局混乱、违规占地严重等问题。随着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农村人口进入快速减少阶段,但农村户均宅基地规模从1996年386.19m减少到2005年的361.43m2[7]。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报告《2013年中国房地产市场回顾与2014年展望》显示,2011年全国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约16.61万hm;《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13)》[8]显示,2011年全国农村人口65 656万人,户均人口为3.90人。根据陈百明等提出的我国农村宅基地面积估算公式[7]:农村宅基地面积=农村居民点面积×村庄居住建筑用地比例(取55%),估算出2011年我国户 均宅基地 面积为543.47m,出现了“人减地增”的反向演变格局,户均农村宅基地超标现象严重。经济发展引起农户家庭收入增加以及农户家庭规模变化和心理因素影响下的新建住房需求是造成宅基地增长的主要原因[9]。同时,我国各地区户均宅基地面积差异较大, 通过对山东省胶州市胶北镇10个村庄地籍调查显示,户均宅基地面积为269.40m,平均容积率为0.44,建筑密度为43%,村庄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总体较低[10]。基于0.25m分辨率的中科高清影像分析得出,山东禹城市13个典型空心化村庄户均宅基地面积介于359.80~530.50m之间,宅基地废弃空置率为17%,普遍处于粗放利用状态[11,12]。对重庆市北碚区陡梯等9个村441户农户宅基地调查显示,户均宅基地面积介于133.23~183.25m之间,存在着农业主导生计类型>非农主导生计类型;容积率介于1.00~2.31之间,存在着非农主导生计类型>农业主导生计类型[13]。
2.2农户宅基地内部结构特征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所建住房以及与居住生活有关的建筑物和设施用地,包括农民居住区内的主房用地、附房用地以及晒场、庭院、宅旁绿地、 围墙、道路等用地,是一个复杂的土地利用综合体。李文梅等将福建省连城县农村宅基地内部结构划分为住宅用地、附属生产生活用地2种类型,认为院落形态与农村宅基地内部结构变化存在密切联系,附属生产生活用地所在面积比例存在着狭长形> 不规则形>方形的结构特征[14]。陈竹安等调查得出江西省瑞金市15个典型村庄内宅基地占村庄建设用地比例在60%~85%之间[15]。杨庆媛等依据农户宅基地内部功能识别将宅基地划分为住房用地、圈养用地、院坝用地、堆棚用地、其他用地等5种类型,认为以农业生产为主导生计类型农户宅基地内部结构中圈养与堆棚占地、院坝占地比重较大, 非农主导生计类型农户宅基地内部结构中生产性用地比重下降、居住性用地比重上升[16]。王成等认为农户宅基地内部结构多样性随着非农化程度的加深而逐渐减少,由“住房+院坝+圈养+堆棚+林盘” 的全类型组合逐渐演变为“住房+院坝”的简要组合[17]。
2.3农户宅基地形态特征
农村宅基地形态是指农村宅基地的平面形态及组织结构形式,反映农户宅基地与环境的密切关系,即不同的环境条件有不同的宅基地空间布局形态[18]。农村宅基地形态演变受多种因素影响,在宏观层面上表现出经济因子>政策因子>社会因子>自然因子>文化因子[19]。中国传统民居(聚落)形态存在着“自然式”(自下而上)有机演进和“计划式”(自上而下)理性演进途径[20],山西平顺奥治村传统民居形态主要以四合院的“回”型空间为基本形态[21],三峡传统民居空间布局形态主要有平行江面布局、垂直江岸布局和团状紧凑型布局3种形态,其建筑形态主要有吊脚楼式、南方天井式、石头宅式以及中西合璧式[22,23]。在水资源约束下,新疆吐鲁番绿洲宅基地空间分布形态呈现出以聚落公共中心区为核心,村民居住区、生产生活服务区、农田耕作区逐层向外的同心圆模式[24,25]。我国江南地区农村宅基地空间分布主要有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族组团式、松散的自然组团式和紧密的生产组团式形态[26]。长期以来,独门独户的住房形式和平房+院落的居住特点在我国农村住宅中占主导地位,随着农户收入的不断提高,我国农村住宅楼房化趋势日益明显,居住条件总体上得到有效改善,但也存在着炫富型和摆阔型住宅建设[27]。
2.4农户宅基地功能演变过程
生产与生活功能兼具是当前农村宅基地功能的主要特点,中国农村宅基地功能经历了由“简单的生活功能-生产与生活功能兼具-生产和生活功能区域分化”的演变过程,在生产、生活功能比方面存在着北方牧业聚落区>长江中下游聚落区>东北聚落区>江南丘陵聚落区>西南聚落区>长城沿线聚落区>黄土高原聚落区>华北聚落区>东南沿海聚落区的显著区域分异,经济越发达区域,农村宅基地的生产功能越弱,其面积越小,利用越集约[28]。随着中国市场化和城市化的加速发展,农村宅基地在农户日常社会经济生活中所发挥的主导功能正逐渐由保障性向资产性转移[29]。随着国家政策、产业结构、生活方式、多元文化对农村宅基地形态的影响, 农村宅基地在住宅功能分区、空间利用方面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欧阳国辉等将农村宅基地利用功能划分为居住型、商住型和产居型3种模式[30]。改革开放以来,苏南农村宅基地功能先后经历了从“工业生产+农业生产+生活居住”三位一体到“工业生产” 与“农业生产+生活居住”相互分离,再到“工业生产”、“农业生产”和“生活居住”三者分离的三次转型[31]。在半城市化地区,农村宅基地正面临着空前的形态演变和现代转型,农村宅基地功能日益多元化,由“同质同构”转向“异质异构”;即由过去单一农业生产和村民居住功能逐步转向集生产、加工、 商贸、观光休闲、疗养度假等多元复合功能[32]。同时,在新农村建设中,过多地按照城市居住生活习惯设计农民新村的功能结构,导致农民新村功能趋于单一化,农户生计呈现出“正面的非农化”和“负面的非农化”两种趋向[33]。
2.5农户宅基地文化景观特征
农村宅基地是乡村文化景观的核心,其用地结构、房屋类型、建筑风格等方面是农村宅基地文化景观研究的重点。何金廖等通过对湘中丘陵地区的何家村1980年、1990年和2000年农村宅基地空间演变和房屋类型变化分析,认为农村宅基地文化景观存在着由集聚向分散、由木质瓦房向平顶砖房演变[34]。改革开放30年来集聚型农业村落宅基地空间演变经历了机械型外向扩展、蔓延型外向扩展与空心化、内部重填与再集聚三个阶段,民居景观演变经历了传统四合院、平顶化和立体发展三个阶段[35]。冀鲁豫农业村落的民宅景观在外观和内部格局上均发生了明显的代际更替,民宅的外观形态、 样式、建筑材料与技术逐步现代化、去地方化,与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城市住房越来越相似,而与泥土和自然的关系则逐步疏离[36]。豫西南山地石板院落平面布局主要以“L”型和三合院两种类型为主,房架结构体系以南方穿斗式木架构为主[37]。徽州水口、 牌坊、祠堂、民居、三雕等构成了徽州地域文化景观典型符号,其中天井是徽州民居独特的空间布局形态[38]。受河网水系影响,上海农村宅基地空间布局多沿着较窄的水面呈单排一字排开或呈多排紧凑规整布局,建筑样式以三开间黑瓦灰墙二层建筑和仿西式二层或三层小别墅为主[39]。
3、农户宅基地演变动力机制及其调控策略
3.1农户宅基地演变动力机制
通过实地调查建立农村宅基地变化驱动机制的计量回归模型,认为家庭规模、家庭收入、攀比心理等因素显著地影响农户是否新辟宅基地建房,消费攀比心理因素对周围农户影响较大且具有正向影响[40]。从外部区域发展环境和农户的生产生活内部居住行为响应两个方面分析影响农户居住区位选择因素,认为存在着“居住场势”效应;居住空间偏好、建筑和迁移成本、政策引导等是影响农户居住区位选择决策的驱动因素[41,42]。不同生计类型农户因发展需求不同导致其宅基地选址主要决策因素存在差异,其中农业主导型农户希望通过宅基地选址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农工兼具型农户则期望兼顾非农和务农生产活动需求,非农主导型农户偏向考虑影响生活水平和社会文化环境方面因素[43]。人口大量增加、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核心家庭地位提升以及保护耕地意识淡薄等是黄淮海平原农区村庄规模大面积扩张的主要原因[44],农户收入增长为宅基地扩展提供经济基础,农户居住需求增长与农业生产规模扩大是农村宅基地扩展的内生动力,村庄内部条件与外围环境的巨大反差是农村宅基地向外扩展的外部环境动力,而村庄土地规划缺失与管理缺位使农村宅基地扩展失去约束力[45]。 同时,在我国快速工业化、城镇化背景下,大量农民工进城后农村闲置宅基地流转、退出成为当前增加农民土地财产性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农民家庭非农收入所占比重、社会保障水平、宅基地流转和退出收益等因素是影响农民宅基地流转、退出意愿的主导因子。
3.2农户宅基地标准及其管制策略
由于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人均耕地面积、城乡发展、地形地貌、农户家庭人口规模以及土地性质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导致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之间以土地性质标准、人均耕地标准和地形地貌标准确定的农户宅基地面积容易出现较大浪费。翁文先认为以家庭人口规模标准和城乡标准更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农户宅基地实际需求[50]。综合考虑农村宅基地功能用途以及农户自身生产状况和经济条件,制定一套符合大多数农户生产、生活发展需求的农村宅基地标准,是当前开展新农村建设和土地整治工作的迫切需求。张辉根据农村宅基地功能,将晋城市农村宅基地划分为居住型、半工半农型和农业生产型,认为其人均宅基地用地标准应介于40~50m之间,户均宅基地用地标准介于130~180m之间[51]。师学义等通过聚类分析将山西省泽州县被调查农户分成务工型、半工半农型和务农型3种类型,并分析得出这3种类型农户的人均宅基地用地标准分别为42~45m、48~50m和52~55m2[52]。基于农户意愿和宅基地基本效用需求,张怡然等认为在满足渝东北地区农村宅基地需求 最大化时 的最佳户 均面积为122.14~140.06m之间,人均面积为31.32~35.91m之间;但在满足宅基地效用最大化时的最佳户均面积为166.91~190.82m,人均面积为42.79~49.56m2[53,54]。 马佳等建立农村宅基地C-D生产函数修正模型,估算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近郊区最佳人均宅基地面积为86m,基于农户意愿的人均宅基地可接受最低标准为50m2[55]。将河北省农村宅基地划分为5种类型区,运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测算人均农村宅基地集约用地的最佳标准介于70~108m之间[56]。在保障农民必要生产和生活用地的基础上,宋伟认为地处经济欠发达区域的吉林省舒兰县人均农村宅基地标准在162.46m左右比较合适[57]。为有效控制宅基地无序扩张,张军连等提出了“总量控制、分层监管”的宅基地用地标准管控措施,即以人均宅基地面积为基数,确定村庄宅基地总面积控制性指标和农户宅基地面积指导性指标[58]。在公平分配的前提下考虑到不同的居民对于居住面积的不同要求,采取以人为单位的无偿分配与有偿取得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农户宅基地用地标准[59]。从农民福利视角评估宅基地流转、退出模式对农民土地财产性收益影响[60,61],规范当前农村宅基地流转、退出政策,提高农户参与意愿,规避农户宅基地流转和退出风险, 维护农户土地权益[62,63]。
4、农户宅基地演变及其调控研究主要趋势
基于农户调查,综合运用定性描述、定量建模等多种研究方法对不同经济发展阶段、地貌类型的农村宅基地演变特征及其驱动机制进行了广泛研究,取得了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但在数据获取、 研究视角和研究内容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小尺度土地利用研究在数据获取方面,主要采用社会调查(social survey)、遥感手段、将社会调查和遥感信息结合起来的手段(PRA+3S等),由于社会调查往往采取空间分层抽样调查,其调查数据的代表性值得商榷。在研究视角和研究内容方面,大多结合当前工作实际需要,单纯地从农村人口转移、新村建设、宅基地复垦等视角对宅基地演变及其存在问题进行简单分析,尚未对城乡转型发展与农户生计转型等内外部环境变化对农户社会经济活动带来的影响进行系统研究,导致提出的一些农村宅基地调控措施缺乏可操作性。因此,在今后的研究中应加强以下几个方面:
(1)在数据获取与研究方法选择方面,注重土地利用变化尺度效应,通过“样点-样区-样带”研究开展农村区域地域类型及其功能演进等方面总体性研究基础上,以村域为单元,运用“3S”技术将农户问卷调查的社会经济属性数据与居民点用地空间属性数据进行链接。同时,随着研究范式的“文化转向”,注重农户及其宅基地演变驱动机制的地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生态学等多学科综合研究。
(2)在研究视角方面,将社会经济转型耕织于农户宅基地演变及其调控研究的全过程,通过对不同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农户生计变化趋势及其宅基地利用特征分析,总结出社会经济转型背景下农户层面宅基地演变过程,为制定土地利用宏观管理政策提供依据。
(3)在研究内容方面,将农户生计转型及其行为决策融入农村宅基地演变动力机制及其调控策略分析框架,根据系统论的观点分析其宅基地演变过程对资源环境、社会经济以及景观生态等方面产生的反馈效应,根据农户分化及其宅基地功能和需求层次,从宅基地功能类型划分和用地标准控制以及聚居点类型体系构建等方面探讨其调控策略,并设计多元化的政策措施。
5、研究总结与展望
我国社会经济转型发展过程中农村宅基地低效利用问题是一直困扰乡村地域系统良性演变的突出问题之一,在对我国农村宅基地利用数量规模、内部结构、形态特征、功能演变等外部特征进行分析基础上,从农村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探讨农村宅基地演变的动力机制,并通过制定户均/人均宅基地用地标准和进行空间重构等途径实现农村宅基地节约集约利用。农户作为宅基地的聚居者和农村经济活动主体,农村社会经济外部环境变化及其自身经济收入、消费观念转变等居住改善行为反应,对农村宅基地演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我国农户宅基地初始取得具有福利性质,经历了政治稳定功能、社会保障功能向经济财产功能的转变。因此,在宏观层面上,立足农村宅基地财产属性和保障农民土地财产权益,强化农村宅基地权能研究,尤其是农村宅基地流转、退出背景下农户用益物权及其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研究。在中观层面上,强化乡村地域系统的社会环境、经济环境、生产环境、政策环境等外部环境与农户宅基地利用状况、空间区位选择等方面的共生演变研究,在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探索促进农村宅基地高效集约利用的空间重构体系。在微观层面上,着重研究农户行为方式及其收入水平与农村宅基地演变耦合机制, 为分类指导农户宅基地用地标准提供政策依据。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资源科学 2015年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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