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城乡建设学院田莉教授认为,城市化的过程是一个不断界定公共权利和私人权利的过程,其实城中村作为外来人口的非正规居所的角色,通过改造是可以逐步正规化的。它的改造方式应该是局部渐进式更新,而不是大拆大建。通过城中村改造实现与公租房供应的联动,解决大量的外来流动人口的住房问题,可以实现城市住房空间、公共服务、就业岗位和人口丰富的平衡,同时也是转变土地财政依赖下的房地产开发导向下的增长模式向包容性增长模式转变的重要途径。
田莉分析到,城中村的具有区位和价格低廉的双重优势,往往成为收入较低的外来人口首选的最佳居所。从厦门的调研情况看,大部分外来人口在城中村高度集中,。城中村成为给外来人口提供城市临时居所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地方。很多城中村,外来人口是本村人口的数十倍,但是没有大规模的犯罪或者社会冲突,因为集体组织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有一种自组织的类单位制的社会秩序。只是由政府和公众承担公共服务的成本,一定程度上导致公共财政流失。
2014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以来,北上广深一线城市的发展战略,已经由增量扩张向存量更新转型。从一些地方实行的三旧(旧城、旧厂、旧村)改造来看,农民工完全被排斥在圈子之外,他们被称为改造中间的第四方群体,没有任何利益补偿。而且,把原来城中村的拆掉,建成现在的高楼大厦,开发强度非常高,高昂的城中村改造也推高了房价。结果,改造以后,原来的租户不见了,高收入群体和城中村原有的户籍村民成为新的住户,这种地产导向式的更新带来很多社会经济问题,加剧了社会分异。从国际经验来看,贫民窟拆除重建的方案基本是失败的,而升级(Upgrading)的做法更适合改造。
田莉说,国内也出现了改良主义的零星尝试——改造为主,拆迁为辅,在深圳,房地产商和村民签订了十年合约,以高于市场的租赁价格付给村民,由开发商进行统租运营和综合整治的改造,当然政府要给开发商一些补贴,但这样改造的是人才公寓,而不是提供给流动人口。城市公租房不对外来流动人口开放,他们又租不起商品房,“要允许城中村成为公租房的供应者”,田莉说,这样能最大程度容纳外来人口。
田莉认为城中村改造的具体方案设计应以局部改造为主,打通村庄内部道路,解决现状城中村存在的消防和居住品质偏低的问题,充分利用集体建设用地上租赁住房的政策。“现在,很多村集体有很多好的想法和尝试,不要设置行政障碍而进行适度的引导是非常重要的。”田莉说。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比较》 微信公众号(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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