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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乡驻村干部也要“优胜劣汰”

[ 作者:刘厚廷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11-20 录入:吴玲香 ]

近日,重庆出台《深度贫困乡(镇)驻乡驻村干部管理试行办法》,激励派驻到18个深度贫困乡镇的驻乡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在脱贫攻坚上下足绣花功夫,推动深度贫困乡镇群众高一格脱贫、快一步致富。(2017年11月17日 中国组织人事报)

该《办法》明确驻乡工作队、驻村第一书记、驻乡和驻村干部职责任务,督促“自觉下”。严格推行下村签到、工作记实、请假审批和“月报告”等制度,确保驻乡驻村干部真正住在村、干在村。明确要求驻村第一书记半年内要遍访贫困户,切实防止搞“资料扶贫”“报表扶贫”。笔者认为,对驻乡驻村干部严格管理,是一种“适者生存”“优胜劣汰”的逻辑。

“适者生存”。驻乡驻村首先是“驻”,只有静下心驻下来,才能有时间去深入调查研究,了解乡情民意,摸清村里贫困的原因,从而制定对策,帮助解决问题。通过《办法》里“对实绩突出、群众满意的,在评优评先中单列指标,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提拔重用;对不务实、不负责、不合格的,坚决予以撤换,不得纳入评优评先范围”的规定,可以看出重庆市在努力打破驻乡驻村干部“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模式,“不让老实人吃亏”营造“适者生存”的良好环境,而评优评先正是对“能干事、干好事”的驻乡驻村干部应有的奖励。

“优胜劣汰”。《办法》里还规定“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未完成脱贫目标任务,或有其他影响工作成效过失行为的,按相关规定严肃追责”甚至“实行召回”。只有切实帮助所驻乡(村)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扎扎实实为群众解疑难,办实事,引导、组织群众脱贫致富,改变原有面貌的干部才能继续留下来,否则就要重新选择能够做到的干部上。这正是明确了“下”的渠道,“淘汰”不能胜任岗位的驻乡驻村干部,这种制度上的压力能够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大力促进驻村工作。

进入新时代,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正在积极构建。对驻乡驻村干部实施严格考核奖惩,能够有效激励其担当有为、干事创业,促使脱贫攻坚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作者单位: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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