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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保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 作者:徐能杰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1-19 录入:吴玲香 ]

记者从河北省人社厅劳动监察局获悉:为全面帮助农民工维护相关权益,河北已于近日开通了13部投诉举报热线电话,以帮助农民工讨薪。与此同时,全省启动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该检查将持续至3月中旬。(人民日报 2018.1.17)

农民工是有农村户口,有承包土地,但离开户籍所在地,主要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员。他们干的是城里人不愿干的最苦最累最脏最险的工作,工作时间最长,获得报酬最低。从事行业主要是:体力要求较高的房地建筑工、城市清洁和环境保护的操作工种、绿化养护的苗木工、居民家中的钟点工或保姆、厨师、服务员、电子厂和服装加工厂的简单直接生产者等工种。

工资被拖欠是一个较为普遍而且严重的问题,于是每到中国传统佳节春节前,“农民工薪资专项治理”“农民工工资检查”“从源头治理农民工工资”等新闻信息成了头条,都在高度重视,都在狠抓落实,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然而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春花依旧笑春风。

我认为:应该“常态化”保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首先要尊重进城务工人员。“农民工”是一个带有歧视性的自相矛盾的称谓,但深刻反映了他们的“边缘人”状态,应该称作为进城务工者或劳务者等,消除歧视性称谓,肯定他们对城市的贡献。其次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并积极开展有益探索。国务院曾指出,农民工面临的问题十分突出,主要是:工资偏低,被拖欠现象严重;劳动时间长,安全条件差;缺乏社会保障,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多;培训就业、子女上学、生活居住等方面也存在诸多困难,经济、政治、文化权益得不到有效切实的保障。劳动保障部门每年都在开展工资拖欠整治活动,安全及职业病检查,调解处理工伤事故……住建部门尝试探索进城务工人员廉租房项目,教育部门探索了进城务工子女随读制度……这些举措都受到了进城务工人员的欢迎和赞许,也得到社会的肯定。第三建立健全公益法律服务队伍。组织律师志愿者深入一线工作、生活场所进行公益法律服务,宣传《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让进城务工人员知晓自己与其他劳动者一样,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提供法律援助,支持务工人员依法维权。

(作者单位: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直属机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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