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4日,贵州毕节市七星关区卫计局以内部传真电报形式下发《通知》,要求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采购基药时,供应商按照采购金额返还不低于12%的资金。近日,该局负责人称,下发通知的目的不是吃“回扣”,而是为了防止下属卫生院的干部职工受贿。(2月19日人民政协网)
在国家医疗改革措施中,采取高压态势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然而,七星关区卫计局如此明目张胆公然索要“回扣”,让人感到不寒而栗,其危害不言而喻。
这个卫计局发文索要“回扣”,把“回扣管理合法化”的做法,不仅于法无依,而且是明显行政违法,涉嫌单位受贿。受贿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从个体受贿到集体受贿之间也许有量的变化,但这个量变并不足以引起质变,并没有改变受贿是犯罪的实质,相反,它暴露了犯罪现象的猖獗,卫计局单位受贿意味着整个公权部门的腐化,比起个体受贿来说后果显然更为严重。试想,如果医护人员受贿只是个别现象,或者是偷偷暗地里干的话,那么,卫计局这种单位“吃回扣”则是把“吃回扣”变成了合法化,公开化。如果这种做法被允许的话,肯定会让其他单位和部门纷纷效仿,各部门各行业都可以用这种方式公开地“吃回扣”,结果会使这个社会无法可依,全乱套了。
现在国家在想办法降低药品成本,使老百姓吃得起药,看得起病。但是,这个卫计局按照采购金额提取12%的提成,从而抬高了药品的价格。即使由于有药品最高限价,供应商没有提价的话,也会压缩供应商和企业的利润空间,从而使得供应商和企业原本微薄的利润所剩无几,使得经销商陷入经营危机,或者严重打击了企业生产这种微利药的积极性,产生的后果是,无法保障医疗机构的基药配送,无法满足群众对低价药的需求,使得药品供需出现严重缺口,间接的推高了用药费用。事实上,贵州当地媒体曾在去年8月接到七星关区群众投诉并进行了调查,显示到乡镇卫生院多数没有低价的常规药,基本都是高价药。
对于这种单位“吃回扣”,这个卫计局的负责人说是为了防止下属卫生院的干部职工受贿。这个卫计局以如此荒谬的说辞来为自己辩解,实乃欲盖弥彰,无耻之尤,自欺欺人。通常情况下,药品经销商为了扩大药品销售量,获得更多的利润,主要是通过行贿院领导和医护人员来促进药品的销售量。虽然经销商或者企业被卫计局收取提成后,利润空间被压缩了,但为了促进销售,他们还得想办法给医护人员好处,促进药品的销售。所以,这个卫计局单位“吃回扣”,实际上是药品销售商和企业被多扒了一层皮而已。
卫计局“吃回扣”肥了自己,瘦了百姓,害了药品供应商和生产企业。因此,对于这个卫计局发函向药品供应商索要“回扣”的犯罪行为,有关部门应该严肃地把它当作“单位受贿”严肃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依法查办,这样才能让老百姓吃得起药,吃上放心药。
作者单位: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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