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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村霸现象还农村一片安宁

[ 作者:艾小毅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2-24 录入:19 ]

在我国部分农村地区,“土皇帝”横行,无法无天,操纵选举、开设赌场、暴力抗法、霸占资源,呈现出乱政、抗法、霸财和行凶“四大特征”。其中,欲活埋他人、当街调戏妇女、结婚必须“上供”等一些极其恶劣的细节,简直令人发指!对此,老百姓怨声载道,深恶痛绝!令人愤怒的是,老百姓有的受了害都不敢说,有的说了不仅不管用,反遭报复。可见“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猖獗。(人民网)

相对“老虎”而言,“村霸”充其量是只“蚊子”。蚊子虽小,但恶能不低,只需一二,足以扰得人一夜难眠。说白了,“村霸”也是农民,不讲法律只认权势,加上有“保护伞”的撑腰,其犯罪行恶,更是无所顾忌,极其残忍。“村霸”为害乡里,对农民群众的伤害,对党和政府形象的杀伤力,不可低估。

今年的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强调,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1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意见》,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坚决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打蛇就要打“七寸”,治理“村霸”现象应从三个方面入手:

一是从思想观念层面上入手。广泛开展民主意识、普法教育,特别是关于换届选举知识等候方面的宣传和教育力度,进一步强化农民权利意识、民主意识和法律意识教育,自觉维护公民的主体地位和国家法律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切实增强广大农村群众参与和管理村级民主政权和村级重大事务决策的责任心和责任感。

二是从实践操作层面上入手。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选举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组织成立由相关站所成员组成选举工作监督委员会,深入各个村落开展监督、指导和协调服务,特别是在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密切关注宗族势力的动向,一旦发现破坏基层组织选举的苗头或动向,要及时想方设法制止其活动,为农村社会营造农村风清气正、政通人和的良好环境。

三是从法律法规层面上入手。要加强立法工作,使执法部门取缔非法宗族组织有法可依,特别要警惕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宗族组织进行非法组织活动,对于已经形成的“村霸政治”和黑恶势力的宗族势力等非法的宗族组织活动必须决不能手软,要进行重点打击,依法坚决予以取缔,以免破坏社会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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