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县设区,再次热潮涌动,区县一级的行政区划调整已呈燎原之势。
8月2日,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县正式调整建制,撤县设立东营市垦利区。自今年1月份启动报批程序,到6月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仅用了不到半年的时间。
垦利只是山东省撤县(市)设区众多案例中的一个。近年来,山东省各市撤县设区的速度尤为迅猛。据笔者统计,自2013年10月至今,两年多的时间里,山东省已经有6个市进行了撤县(市)设区的行政区划调整。
再观另一个经济大省——江苏。今年7月初,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洪泽县,设立淮安市洪泽区,原行政区域不变。
同样,类似洪泽区这样的撤县(市)设区在江苏亦不鲜见。自2009年至今,江苏省范围内的撤县(市)设区就有10例。
纷至沓来的撤县(市)设区批复表明,撤县(市)设区这股劲猛的风潮正在席卷全国。据笔者不完全统计,从2011年至今,全国各地撤县(市)设区已逾50例,其中南京、北京、上海、天津等地正式进入“无县时代”,县级行政建制成为历史,城市发展进入新的阶段。
打开地图不难发现,相较于上一波撤县(市)设区浪潮,新一轮撤县(市)设区已经从东部沿海扩张到了中西部内陆地区,重点调整了在国家发展战略和国家级发展规划中具有重要地位的节点城市,比如为了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战略以及成渝城市群建设,重庆、西安、天津、保定、连云港等战略地位重要的中心城市进行了撤县(市)设区的行政区划调整;解决了一批地级市城区规模偏小和“一市一区”等市辖区规模结构不合理问题;同步撤并了一些规模较小的市辖区,优化市辖区结构。
正是看到不少地区撤县(市)设区后,经济、财政、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有了颠覆性的变化,各地对撤县(市)设区的渴望也日渐升温,纷纷跃跃欲试。山东省济阳县、东阿县、茌平县,湖南省株洲市株洲县等也在积极筹备推进撤县(市)设区。
越来越多的撤县设区申请已经递交民政部,在排队候场中,迫切希望撤县设区的大门被彻底推开。
“区”之若鹜的背后,究竟是怎样的诉求?
撤县设区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达到一定阶段,区域城乡建设统筹考量的战略举措。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新一轮撤县(市)设区热潮是随着新型城镇化的不断推进而掀起的,且已经逐渐发展成为代表该地区城市化进程成果的“标配”之一,但同时又必将服务于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
通过已经披露的公开信息可以看出,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新型城镇化进程不同,各地撤县(市)设区的原因说辞并不一致,但“建成区域中心城市”“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共享城市优势资源”“提高广大市民的幸福指数”等表述基本都有所提及,都在试图通过行政区划调整集中资源、促进区域经济增长。
大城市发展到目前阶段,越来越受发展空间限制,具有对外扩张的客观要求。撤县(市)设区符合大型城市对外扩张的需求。对于中心城市而言,撤县设区后,城区人口和面积将大增,通过规划权和建设权上收,城市可支配的土地资源、自然资源也会增加,将有更广阔的空间去协调产业发展布局,避免恶性竞争、重复建设,促进错位发展,做大中心城市经济规模,实现“集中力量办大事”。
而对被撤掉的县(市)而言,“县”改“区”虽然在名字上只是一字之差,但却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颇深。以上海崇明为例,撤县设区后,崇明的发展方式将由以农村为主的县域发展向以城镇化为主的区域发展转变,有利于崇明享受更多的城市建设政策,在更高起点上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有效破解崇明的瓶颈制约,超前谋划和推进一系列重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城镇综合服务功能,促进城乡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提升城乡服务管理能力和综合承载力。不过,从另一方面来看,崇明的财政自主权会降低,独立性也会受到一定削弱。
有研究发现,撤县(市)设区在调整后的5年内对城市的经济增长具有促进作用,但这种促进作用仅在短期内有效,并呈现逐年递减的趋势,到第5年几乎降到零,再次遭遇瓶颈期。因此,“区”字能否真的抵过万金,言之尚早。
撤县设区,远没有换块招牌那么简单,需要经历一个漫长而复杂的博弈过程,为了能够平稳过渡,包括兖州等在内的被撤掉的县(市)执行“五年四不变”政策,即仍享有县级管理权限,同时享受区级有关优惠政策,原则上实行原县级市事权不变、经济管理权限不变、财税体制不变、优惠政策不变等。
虽然撤县设区的正面意义不言而喻,但没必要“一刀切”。因为并不是所有的县(市)都能改设区,唯有人口密度、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镇集聚的人口,尤其是非农业人口达到城市化的标准,并且各项经济总量指标达到城市化的程度,才能构成撤县(市)设区的条件。
而“大马拉小车”,还是“小马拉大车”,决定了撤县设区后的地区发展前景如何。像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和杭州、武汉等二线大城市,本身市中心的力量比较大,具有强大的辐射力和扩散力,周围的县改区之后,发展远远大于县域自我发展的利益。但对于三四线城市而言,如果中心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管理水平、财政能力和对周围辐射带动能力不足,撤县设区反而不利于县城的发展,使得县城的发展动力降低,在失去自主权后沦为城市的边缘,陷入“假性城市化”的泥淖中难以自拔。
笔者认为,撤县(市)设区应该借由市场来推动人口、资本、产业、技术等要素自由流通聚集,从而筛选出实力强大、发展后劲足的县来因地而异,而不应是单纯通过政府的一纸批文刻意为之,人为造城可能会涌现出“鬼城”“睡城”,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经济区与行政区重合短期内有益,但从长期来说,行政区划不可能跟随经济区一变再变。
撤县设区,只是通过合作来提升大都市区域发展的一个起点,其后如何实现区域协同发展,仍是待解之题。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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