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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中的乡村医疗

[ 作者:中国经济时报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1-25 录入:吴玲香 ]

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各个方面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伴随改革开放的兴起与深化,乡村医疗经历了三个不同时期。回顾这一阶段的乡村医疗历程,对加强乡村医疗工作有着十分积极的现实意义。

乡村医疗萎缩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中央、国务院首先对农村合作医疗进行制度化的改革尝试。197912月,卫生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农村合作医疗章程(试行草案)》,拉开了乡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的序幕。但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太多,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举步维艰。合作医疗经费匮乏。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农村改革后,农村经济结构转变使得用于集体福利的经费大幅度减少,致使乡村合作医疗经费匮乏;地方领导观念偏差。一些地方领导错误地将农村合作医疗视作“文革”极左思想的产物加以否定;农村政策放宽后增加了许多就业门路,一部分乡村医务人员弃医改行,加速了乡村合作医疗事业的萎缩;乡村医务人员锐减。80年代初,国家组织对125万名赤脚医生进行统一考核,但只有64万人通过并获得乡村医生证书,乡村医务人员大量锐减,必然影响合作医疗事业。这一时期,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乡村医疗卫生保障供需矛盾日益尖锐,导致乡村合作医疗因不适应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出现了严重萎缩。据1989年底统计,全国乡村合作医疗的参与率由1980年的约90%下降为4.80%,且大多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已经解体。

乡村医疗探索期:19911月,国务院批转了卫生部等五部委《关于改革和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请示》。以此为标志,乡村医疗进入了积极探索走出低谷时期。但在当时,一方面乡村合作医疗基本解体,尚存的医疗室(站)也被个人承包经营;另一方面我国开始了一系列以市场经济为价值取向的改革,所以,乡村医疗改革依然困难重重。199612月,召开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明确把“建立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合作医疗制度和乡村医生队伍作为三大支柱”的改革方向;随后,中央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此后,虽然各地都在积极探索乡村合作医疗新模式,但由于筹集医疗基金采取“以个人投入为主”的做法,覆盖面难以扩大;正值国家经济发展处于调整期使得中央和地方财政都拿不出更多的资金用以支持乡村合作医疗事业发展。所以,这一阶段的乡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最终没有实现1997年提出的到“2000年在农村多数地区建立起各种形式的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尽管如此,改革的尝试还是使得长期处于萎缩状态的乡村医疗卫生事业出现了转机,呈现出恢复与发展态势,为以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奠定基础、积累了经验。

乡村医疗发展期:进入21世纪后,我国农民的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但城乡居民收入、卫生资源配置及社会保障水平等方面的差距却在逐步拉大,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返贫现象十分突出。因而,建立新型乡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成为国家面临的一件大、难、急事。200210月,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农村卫生工作会议,同日,中央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拉开了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探索的序幕。经过近四年的探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提前在全国全面推进。特别是200710月,党的十七大把“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确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为我国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到2012年末,全国有2566个县(市、区)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口达8.05亿人,参合率为98.3%;全国新农合基金支出总额2408亿元,补偿支出受益17.45亿人次。尽管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还有一些问题有待探索,但其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正在发挥着巨大而阳光的作用。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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