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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强:从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看“三农”重点政策走向

[ 作者:王文强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06-13 录入:曹倩 ]

一、确保粮食安全:向全方位要产能迈进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只有把牢粮食安全主动权,才能把稳强国复兴主动权。”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要稳住面积、主攻单产、力争多增产”“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开展吨粮田创建”等一系列重要举措,明确把提高单产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表明将在挖掘粮食产能潜力上继续下深功夫。并提出“深入推进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深入实施饲用豆粕减量替代行动”,表明将在粮食结构调整上下大功夫。同时,文件对“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作出全面部署,并要求“深入开展粮食节约行动”,这是对粮食安全战略的重要拓展。显然,当前我国粮食安全政策正致力于从面积、单产、结构、减损四大领域全方位推动提升粮食安全的保障能力。

为此,未来一段时期既要以“长牙齿”的硬举措抓好耕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基础性工程,也要在粮食生产的良种化、机械化、信息化上下功夫,尤其是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和优化农产品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大力发展专用优质高效粮食种植,确保增产、提质、升效齐头并进。更为关键的是要健全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将加强政府支持保护与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结合起来,完善价格、补贴、保险“三位一体”的政策体系,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通过政府与市场组织的双重保障,实现农资、科技要素向农民精准送达、粮食产业收益与农民合理分享,全面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二、农业科技创新:向抢占农业科技的制高点迈进

我们要瞄准世界农业科技前沿,加强农业科技基础研究战略布局,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建设国家重大创新平台,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在生物育种、农业生态系统、农业重大风险防控等领域加强前瞻性研究,推动形成更多的原始创新成果。围绕现代农业发展需求,聚焦产业链关键环节,引导科技创新团队推进农业信息技术、智能农机装备、耕地污染防治、农业绿色投入品、节约型农业、农产品加工等技术创新,全面搭建产学研合作机制,促进科技研发与成果应用的良性互动。同时,要深化农业科技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开放、灵活的人才培养制度,培育农业战略科学家、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青年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健全农业科技人才评价与激励机制,全面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三、乡村产业发展:向产业全链条升级迈进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推动“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作出全面部署,强调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加快发展现代乡村服务业、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培育壮大县域富民产业,提出“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培育发展预制菜产业”“实施‘一县一业’强县富民工程”等新举措。这表明,党中央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政策取向,就是要推动乡村产业由农产品的“产加销”向休闲旅游、健康养生等全产业链拓展,推动农业经营由“单打独斗”向“集聚联合”转变。

我们要进一步在农业特色打造、功能开发与产业链建设上下功夫,以县域为基本单元,以农业农村特色资源为依托,发展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乡村产业,注重发挥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并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与乡村一、三产业交叉融合互动发展,因地制宜发展“农业+休闲旅游”“农业+互联网”“农业+文化”“农业+健康”等新产业,电子商务、农商直供、加工体验、中央厨房等新业态。注重发挥县城在乡村产业链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搭建产业集聚平台、资源交易平台、产品流通平台,带动产业园区、产业强镇、专业村等载体建设,打造主体紧密合作、环节配套衔接、产业协同融合的乡村产业集群,全面增强乡村产业发展活力

四、乡村建设行动:向现代化生活条件迈进

我们要聚焦“基本现代化生活条件”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规划、一体建设、一体管护,不断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优化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推动村庄规划、农房建设与地域、生态、文化特色融为一体,留住乡村个性。健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统筹推进城乡教育、公共卫生服务供给均等化,加快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推动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城乡群众。坚持塑形铸魂并重,扎实推进乡村文化振兴,加强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引导移风易俗,促进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完善乡村治理机制,营造和谐稳定的乡村社会环境。

五、促进农民增收:向更加充分体现农民权益迈进

我们要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把农民就业纳入就业优先政策支持的重中之重,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民就业服务体系,加大城乡就业岗位开发力度,努力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流动的体制和政策弊端,构建城乡一体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为农民就业创业营造良好环境。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对新型农业服务主体的培育,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供销合作社等开展全程社会化服务,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带动农民增产增收。纵深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等重要改革举措,加快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分类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激活农村资源要素,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运营管理与监管体系,让农民分享更多改革红利。

六、乡村人才振兴:向促进人才双向流动迈进

我们要在坚持城乡融合发展中扎实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加快破除妨碍城乡人才要素互动的体制机制壁垒,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才加入制度、城市人才落户农村的制度。推进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强化普通农林高校、职业院校在培养涉农人才中的重要作用,依靠城市的资源加强对乡村振兴所需人才的培养。实施返乡下乡创业能人遴选培养计划,引导部分优秀人才回乡下乡创业,并进行跟踪服务支持,打造成为乡村产业发展带头人。遵循城乡“等值化”理念构建乡村人才使用的激励机制,完善服务乡村人才待遇保障制度,推进乡村人才评价、选用等机制创新,营造关心、理解、爱护、尊重乡村人才的良好环境。坚持城乡人才资源共享的理念,以发展城乡教育联合体、城乡医疗卫生共同体、城乡产业联合体等为重要抓手,促进人才在城乡融合发展的事业框架内互动共享,为打造一支强大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提供有力保障。


(作者系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约研究员、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书屋》2023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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