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胜:湖南乡村振兴的五大成效与三大态势

[ 作者:陈文胜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08-16 录入:易永喆 ]

——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院长陈文胜

《乡村振兴蓝皮书·湖南乡村振兴报告(2022)》发布会

暨湖南乡村振兴2021年“十大”优秀案例发布仪式上的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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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学者、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乡村振兴战略,是关系中国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我们一直致力于湖南“三农”研究,以对县域的调研为基础,持续多年跟踪观察全省乡村发展状况,在2018年以前每年出版发布《湖南城乡一体化发展报告》蓝皮书,自2018年开始出版发布《湖南乡村振兴报告》蓝皮书。今年出版的蓝皮书《湖南乡村振兴报告(2022)》,由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三农”工作专家组负责组织,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作为支撑机构,共同合作研究完成。蓝皮书立足对省内典型县域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湖南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取得的五大成效,研判了三大基本态势,分析了亟待破解的六大现实难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推进湖南乡村振兴的对策建议。

一、湖南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取得五大成效

湖南坚持对标对表稳守脱贫底线,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明显。

1.对标对表稳守脱贫底线,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拓展。乡村振兴的前提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脱贫底线。一是保持战略定力,自觉扛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政治责任。严格对标对表,落实“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要求,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政治责任。二是保持底线思维,坚决筑牢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屏障。坚持“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将各类可能导致返贫的突发情况纳入监测和帮扶范围。从严排查整改问题,有效化解潜在风险矛盾。三是保持政策稳定,协调部署推进“有效衔接”落到实处。加强有效衔接的制度设计,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政策不留空白、工作不留空档,政策、工作、机构队伍平稳过渡。

2.深耕“三块田”,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稳步提升。打造以精细农业为特色的优质农副产品供应基地,坚决扛稳粮食安全重任。一是深耕稳产保供“责任田”。以抓优势区早稻为重点稳面积,以落实关键技术为重点提单产,守好“米袋子”,管好“菜篮子”,2021年全省完成粮食播种面积7137.6万亩,超过国家下达任务53万亩,总产614.9亿斤,同比增加11.9亿斤,其中早稻面积、产量均居全国第1位。二是深耕综合改革“试验田”。深化湖南现代农业综合改革,构建了“四带八片五十六基地”特色产业发展布局,形成洞庭湖稻田综合种养区、长株潭都市农业区、大湘南粤港澳蔬菜供应区和大湘西山地特色农业区等4大功能区,规划布局优势特色产业核心产区产业集群12个,建成了柑橘、生猪、茶叶和中药材4个国家级农业产业集群,新增“湘九味”中药材、“五彩湘茶”2个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实现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发展。三是深耕精细农业“高产田”。突出农业优势特色千亿产业和地域文化特色,抓好品牌化支撑,实现农产品与市场精准对接。同时,推进种源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着力打造种业创新和智慧农机“两个高地”,杂交水稻育种技术领先全球,每年为全国提供杂交水稻种子8000多万公斤,超级稻双季亩产攻关突破1600公斤,再次刷新纪录。

3.以美丽宜居为着力点,乡村建设行动稳步推进。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注重彰显湖湘文化底蕴、保留乡村特色风貌,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强化人居环境改善,扎实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累计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6757个,省级同心美丽乡村1608个,全省村庄(建制村)绿化覆盖率达64.2%。2021年7月23日,全国农村厕所革命现场会在衡阳召开,胡春华副总理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衡阳市落实“首厕过关制”经验获全国推广。同时,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公共服务县域统筹,加快推进以县域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提高乡村教育质量、农村医疗卫生水平,持续推动水、电、路气、讯、广电、物流等基础设施在村级层面的横向覆盖,在农户层面的纵向延伸。

4.抓党建兴文化立新风,乡村治理取得新成效。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湖南围绕乡村治理中的共性问题、难点堵点进行深入探索。一是加强党建引领增强基层组织凝聚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强化政治领导、夯实基层基础、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乡村人才培育、乡风塑造、生态维护,基层党建的优势不断转化为乡村治理的效能。二是发挥德治教化作用弘扬时代新风。开展“湘‘约’我的村--寻找最美村规”活动,制定《红白理事会章程》,启动“三湘新风拂面来”主题宣传,充分发挥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作用,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三是创新特色治理模式激发农民内生动力。加强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推动依法自治、依法协助政府工作、减负工作“三个清单”落实,加快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促进繁杂事务具体化、抽象事务数量化、分散事务标准化,提高乡村治理水平。

5.强化体制机制创新,乡村组织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一项长期任务、系统工程,离不开有效的体制机制保障。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加快推进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纳入绩效考核、政治建设考察、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夯实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强化组织动员,广泛凝聚乡村振兴力量。加强部门联动,推进“万企兴万村”,深化东西协作、对口帮扶、结对帮扶机制。发挥国企力量,助力引资金、聚人才、兴产业。三是强化纪律监督,从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有效衔接问题“一县一清单”专项监督行动、“纪委为您来解难”带件走基层、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监督、扶贫项目“两拖欠”问题清理,为基层明责减负。四是强化关心关爱,持续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落实乡村振兴一线干部津贴补贴、健康体检、休假等政策,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为担当干事者撑腰鼓劲。

二、湖南农业农村现代化呈现三大态势

党的十九大以来,湖南省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脱贫攻坚成果不断巩固和拓展,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基本形成,农民生活水平持续上升,向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征程迈出了新步伐。

1.农业由粗放低效逐渐向高质高效新阶段迈进

深入实施品牌强农、特色强农、产业融合强农、科技强农、人才强农、开放强农的“六大强农”行动,加快培育农业优势特色千亿产业,着力打造种业和农机“两个高地”。一是农业生产总体呈现明显稳中有升态势。“十三五”期间,湖南粮食面积稳定在7000万亩、产量稳定在300亿公斤左右,以最强执行力稳固粮食“基本盘”、坚决扛起粮食生产大省的责任担当。支持打造油料、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等优势特色千亿产业,因地制宜打造绿色精细高效发展模式,辐射带动产业提质增效。二是农业现代化水平稳步提升,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持续增强。“十三五”期间,湖南主要农作物机械化水平由43.8%提高到52.2%,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由68.4%提高到78.4%,油菜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由52.2%提高到62%。谋划打造全国种业创新高地,启动“现代种业自主创新工程”重大科技专项,出台了《湖南省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岳麓山种业创新中心、高标准筹建岳麓山实验室,在全国率先建成南繁科研育种园(陵水)。三是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呈现明显加速态势。重点打造十大农业优势特色千亿产业,发展形成了五大功能区,推动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特色化、优质化、多元化产业发展新格局正在形成。新增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20家,全省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1.99万亿元,同比增长7%,产值居全国第7位、中部第3位。开展了一系列接地气、聚人气、有朝气的乡村旅游工作实践,目前,省内共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3个,重点村41个,星级乡村旅游区(点)1243个。通过文化旅游直接和间接减少贫困人口累计100余万人,1641个旅游扶贫重点村全部脱贫。

2.乡村公共服务由传统二元分割逐渐向城乡一体化新阶段迈进

紧紧围绕新发展理念,从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就业和社会保障、文化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方面,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让乡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一是城乡教育差距逐步向一体化变革。“十三五”期间,湖南以国家实施“全面改薄”工程为契机,累计支出322.54亿元;以51个脱贫县为主体新建的101所芙蓉学校,将14.6万个优质学位建在欠发达地区,建在贫困学生的家门口,成为湖南省独有的教育扶贫项目品牌。二是医疗卫生事业逐步向乡村拓展。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条件得到最为明显的改善,到2020年,湖南建有乡镇卫生院2147个,建有村卫生室38109个;乡镇卫生院床位为10.75万张,比2016年增长11.67%;乡镇、村卫生工作人员增长较快,每千农业人口乡镇卫生院人员为11.37人,每千农业人口村卫生室人员为5.77人,比2016年分别增长112.47%和65.06%。三是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逐步向乡村覆盖。2021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 75.3 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4.4万人,三次产业从业人员比例由2016年的40.50∶23.30∶36.20调整为2020年的25.50∶26.90∶47.60。城乡社保覆盖范围不断扩大,2021年湖南参加养老保险人数5293.10万人。其中,年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443.6万人,去上年下降0.8%,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1849.5 万人,增长 6.9%。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748.7万人,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723.5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025.2万人。

3.农民由全面小康逐渐向富裕富足新阶段迈进

湖南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全省51个贫困县、6920个贫困村全部脱贫,尤其是“十三五”期间,平均每年减贫超过100万人,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农民快步由全面小康迈入富裕富足之路。一是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呈现不断加快的趋势。202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4866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8295.00元,较2016年分别增长43.42%和53.35%。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连续10年下降,由2016年的2.62下降到2021年的2.45,农村居民的福祉得到大幅改善。二是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呈现不断提高的趋势。2021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28294.00元,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6951.00元,较2016年分别增长32.09%和59.47%。从2016~2021年的整体消费水平来看,湖南城乡消费差距明显缩小,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得到明显优化。尤其是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由2016年的31.71%降至2020年的30.96%,降低了0.75个百分点。

三、全面推进湖南乡村振兴亟待破解六大难题

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和国家战略,具有时间长、任务重、困难多的特点,必须在不断解决问题中推进。湖南还需不断理顺一些现实问题,破解乡村发展中面临的诸多难题。

1. 粮猪型农产品结构不优效益不高,稳产保供压力大。湖南作为传统农业大省,历史上形成了产业结构与品质结构单一的粮猪型农产品结构,但也留下了农产品结构不优效益不高的问题。一是粮猪型农产品结构不适应当前消费结构变化需求。粮猪型农产品适应温饱型消费市场,不适应当前消费结构分层与变迁带来的需求变化。粮猪多元结构调整进展缓慢,品牌化、差异化发展任重道远。二是粮猪型农产品结构效益低,农民种养积极性不高。缺乏中、高端结构的优质品牌,因而整体效益低。湖南出栏大部分是普通白猪,去除人工成本后利润空间很小,猪肉价格一旦下跌农民就要亏本。三是湖南粮猪型结构致使区域农业产业趋同化。市场竞争还是简单的价格竞争,没有体现出优质优价,农民增产不增收、丰产不丰收的现象时有发生。

2.丘陵山区居住分散化和空心化,人居环境改善困难多。湖南大部分地理空间属于丘陵山区,水田少山林多,农民为了不占水田而把房子分散建在山脚和山腰上,但农民分散居住也带来一些问题。一是丘陵山区分散居住村庄环境改善成本高。分散居住尽管可以节约农田,但一户一宅的分散居住导致公共设施建设成本高,生活设施建设花费大。二是分散居住农民人居环境改善动力小。一些地方随意乱丢垃圾行为已成习惯,对于垃圾分类、垃圾集中处理认识不够,分散居住各做各的事,家庭环境卫生缺乏对比。三是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整体滞后。一些比较发达的村庄,农产品加工厂和小型企业的污水排放没有严格处理,存在乱排放的问题。乡村污水处理设施跟不上。

3.乡村传统文化多样性与乡愁迷失,乡风文明建设困惑多。当前乡村乡风文明建设中,对传统文化的把握不足,乡愁迷失严重,存在诸多的问题。一是传统文化与现代都市文明碰撞导致乡愁迷失。维系传统乡村共同体的血缘和地缘关系因城市化、市场化和非农化进程而受到极大的冲击,人们经济活动和生活足迹的“脱域化”明显。二是乡风文明建设急于求成导致形式化。有些地方干部工作不细,急于求得效果,不顾传统文化的差异和乡愁的价值,强力推进格式化和标准化的乡风文明建设。三是乡村民俗民风改造中过分市场化。在市场化的影响下,乡风文明没有把乡村朴素的民风民俗发扬传承下去,而是跟风市场化把一些好的民风也丢了,形成了一股金钱至上的市场化风俗,不断侵蚀民俗民风。

4.乡村治理农民自主性参与不足,干群关系融洽互信难。从整体来看,治理效果并不十分理想,甚至还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特别是在干群关系的融洽互信上显得淡化和疏远。一是村干部忙于应付上级任务,无暇细致做群众工作。有些地方的村干部一味对上负责,跟农民的沟通少,加上撤乡并村后行政村人口剧增,很多地方的村干部认不得农民,村干部与农民的关系也变得越来越远。二是农民外出打工并不关心乡村治理。外出打工的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成本高,村里的自治事务也很少通知外出务工的村民,村民对乡村的具体政策不了解。三是乡镇干部下村进户少,逐渐脱离农民群众。当前乡镇干部下乡很少,深入农户更少,乡镇干部做群众思想教育工作越来越流于形式,一些地方的乡镇干部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作风比较严重,对于上级的政策法规宣传不到位,工作难以得到农民群众的理解,导致在一些问题的处理上与农民产生矛盾。四是乡村干部考核缺少农民参与和监督。当前的干部考核是上级考核下级,农民不参与考核,没有监督乡村干部的权利,这也导致农民对乡村治理事务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5.疫情防控常态化农民外出就业下降,农业大省增收难。在疫情防控的同时,受世界经济大环境的影响,我国经济下行趋势明显,为乡村振兴农民增收带来的影响日渐显现。一是疫情下服务建筑等行业不景气,农民外出就业岗位减少。服务行业与建筑行业的不景气,导致农民打工的就业岗位减少;岗位竞争大,工资标准下降。农民增收难。二是疫情常态化农民外出流动提高了就业成本。疫情管控繁琐的检查报备程序和对外来人口的管控措施,给农民外出务工带来不便,拉高了农民外出务工的成本。三是疫情下经济下行城市居民对农产品有效需求不足。餐饮行业不景气,农产品消费量减少。居民农产品消费意愿降低,农产品产业链价值实现受阻,导致了农产品需求萎缩。

6.资源开发不够与土地要素流动不足,农村改革深化难。当前农村改革推进中,由于土地资源开发不够、土地要素的流动性不足,导致农村改革难以深化下去。一是土地资源短缺、社会资本难以进入乡村。一些地方因为土地改革推进艰难,土地资源难以用活,造成土地资源短缺严重,导致许多项目不能落地,乡村产业无法进一步发展,社会资本没有依附而不能进到乡村来。二是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推进缓慢。宅基地改革整体推进的力度不足、创新不够。存在思想比较保守的问题,面对上级政策时,一些地方的改革常常是研究哪些不能做,而不是从现有政策中研究哪些能做。三是一些干部改革观念落后,缺乏担当精神。某些乡村干部自身素质和能力跟不上改革,破解难题本领不强,不敢担当和作为,在改革中不愿突破陈规和放弃既得利益,怕承担责任和风险,满足于维持现状不出问题。

四、全面推进湖南乡村振兴的基本建议

湖南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继续在区域特色分工、村庄风貌提升、县域城乡融合改革等方面发力。

1.“做优一桌湖南饭”,乡村产业应着力区域特色分工

基于湖南特有的人地关系、地理禀赋、资源环境,要进一步明确全省各农业区域板块的区域分工,全面优化湖南农产品品种的区域结构。一是以“一县一品”为取向,优化湖南特色农产品品种结构。制定湖南省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调整特色农产品品种范围和布局。优化农业发展财政支持政策,开展扶持资金使用绩效考核。二是适应消费结构变迁,着力提升中高端农产品品质。加快农业生产方式向绿色化转型,探索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新模式。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全过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三是发挥地理优势,不断拓展特色农产品生产立体耕地空间。向“四荒”地、水域、林地等拓展特色农业生产空间,利用“四荒”地发展特色农业,建设大水面鱼品品牌,延长林下经济产业链条。四是加大对湘菜扶持力度,实现吃得好又卖得好。加大品牌湘菜支持力度,以百年老店为主体打造湘菜全产业链,支持湘菜走出湖南。五是加大科技研发和科技赋能力度,实现从田间到餐桌智能化。提高土壤生态修复技术,研发适合湖南地理条件的农机,推进农业智慧化发展。

2.突出留住“乡愁”,乡村风貌应彰显湖湘乡村风情

充分尊重每个村庄不同的风土人情,突出地域特色元素,留住村庄绿水青山,留住乡愁。一是制定村容村貌的顶层设计和正负面清单。依据区域发展功能定位对村容村貌进行顶层设计,科学编制符合发展需要、契合“三生”空间实际的村庄规划。根据地理条件、历史文化传统,列出村容村貌建设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二是推进村容村貌提升与文化传承互相融合。加大村庄历史文化梳理,提炼村庄独有的精神文化,引导村民对其所生活村庄的历史和文化产生认同感、自豪感。加强村庄历史文化保护,乡村建设禁止大拆大建、大面积硬化。三是加强村庄规划提档和建设管控。尊重农民意愿,吸引农民和乡贤们参与村庄规划编制,编制出来的规划要让农民看得懂。加强农村建房风貌管控,积极探索解决“农村有新房没新村,有新村没新貌”的难题。

3.激活乡村内生动力,乡村治理应敬畏农民法定权利

激活乡村振兴的内在动力,是推进乡村振兴的前提性条件。一是以农民群众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乡村治理成效的根本尺度。构建以人民群众为主体的乡村治理考评机制,探索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和社会中介组织进行乡村治理成效评估。二是对农民的法定权利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对农民的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利益,改善农民生活。三是赋予农民充分的话语权和自主权。畅通农民利益诉求表达渠道,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赋予农民更多的自主权、乡村文化选择和建设的权利,调动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4.聚焦城乡融合发展,农村改革应把县域作为主战场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农村发展动力变革,是实现经济转型的有效突破口。一是推进农村发展与城镇发展对接。加快推动乡村基础设施提质升级,推动公共服务和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提升乡村社会事业信息化水平,完善乡村社会保障网络。二是推进农村资源要素与城市资源要素对接。加快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构建政策配套、渠道顺畅、保障有力的城市工商资本下乡机制。三是推进农业发展与工商业发展对接。健全三次产业跨界发展机制,坚持以农业为基础,构建多种产业融合新业态。通过股权纽带、利益关联凝聚产业融合向心力,增加农民收入。

5.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三农主线应突出农民增收

农业农村工作,说一千、道一万,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必须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来抓。一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筑牢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基础。加大脱贫群众就业帮扶,多渠道为脱贫群众创造务工机会。健全脱贫人口社会保障兜底帮扶机制。加快脱贫县发展,增强造血能力。二是拓展农民家庭经营净收入空间。加大特色农产品良种选育,加大县域特色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支持力度,围绕县域特色农业推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三是促进农民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实现工资性增收。助力返乡农民工返城就业,实施以农民工为重点的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发展高质量县域经济,支持农村创新创业。四是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着力增加农民转移收入。完善农业补贴政策,加大农业农村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农业保险覆盖面,降低小农户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风险。五是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升村集体经济支撑农民增收的能力。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制改革、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确权和活权改革,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城市工商企业联合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助力农民增收致富。

今年出版的蓝皮书《湖南乡村振兴报告(2022)》社会反响较好,自去年12月开展调研以来,已有多篇研究报告获得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28人次,其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春贤批示1次,国务院副秘书长郭玮批示1次,国家乡村振兴局局长刘焕鑫批示5次,省长毛伟明批示3次,省委副书记朱国贤批示1次,省委常委、副省长张迎春批示2次,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吴桂英批示1次,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维刚批示2次,副省长王一鸥批示1次,副省长秦国文批示2次,省政协副主席易鹏飞批示6次,同时研究成果被国家乡村振兴局主办的《乡村振兴简报》2022年第34期刊登。湖南正处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机遇与挑战并存,作为地方智库工作者,研究湖南是我们的职责和使命,我们将继续深入推进对湖南乡村振兴的研究,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践和理论创新贡献自己的力量。

需要特别感谢的是,蓝皮书的研究与出版得到了省农办、省乡村振兴局的关心、指导与支持;得到了衡阳市、永州市、郴州市、娄底市、常宁市、隆回县、武冈市、苏仙区、嘉禾县、零陵区、江永县、新化县等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帮助;得到了省政协有关部门的有力支持;得到了社科文献出版社领导和编辑的倾心指导与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研究团队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也诚挚地希望我们能继续得到各方面的关心与支持!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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