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经济是整个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农村经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的重要因素,对提升党对“三农”工作领导水平和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重大意义。实践证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助推脱贫奔康的必然要求;是增强农村基层组织服务型功能的重要保障;是提升农民产业化水平和能力的重要载体;是助农增收的有效途径。
一、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存在的问题
(一)收入结构单一。普遍存在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总量少、空壳化、增长缓慢等现象,主要靠转移交付。发包集体资产资源收入占比较大,经营性收入占比较小,结构严重失衡。增收方式上存在开源严重不足,局限于现有资产资源,缺乏综合开发的意识,忽视了公益性和服务性活动对集体经济增收的作用。
(二)发展空间狭小。绝大多数农村贫困山区集体土地、山林和河流等资产资源价值低,开发难度较大,难以带来直接效益。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的村级组织,优质资源更是难以得到开发利用,经济效益转化成本过高。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个别贫困村起步较晚,基础优势不足,缺乏基础资金,导致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弱,发展空间逐渐萎缩。
(三)发展观念落后。部分村级组织党员干部对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缺乏思路和办法,对新时期农村经济发展认识不到位,缺乏对新事物的探究和掌握。个别村级组织对农村产业带头人的带动作用发挥不强,对如何有效运用国家项目资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的方式方法不多,在需求资金项目上希望政府给予扶助,“等、靠、要”思想严重,个别党员干部集体观念和公益事业观念严重不强。
(四)管理制度不完善。制度层面的缺失和不完善,导致集体资产流失现象严重。管理主体责任不明确、水平不高,缺乏有效的监督。个别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作用不明显,导致群众对集体经济发展关心程度不够,集体经济收入的多少和自身关系不大,甚至对集体经济发展失去了信心。
(五)产业化发展缓慢。在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存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强、特色产业发展不优、农村改革不够深入、现代农业发展滞后等诸多问题,特别是推动产业化发展主力的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数量不够,水平不高,空壳化现象严重,过度依赖政府补贴。新兴产业新型业态在农村的覆盖不足,传统粗放的种养殖业发展普遍,缺乏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思考。低层次的产业化水平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村集体经济发展,村集体经济组织有计难施、有劲难使的困难局面难以得到有效改变。
二、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举措
(一)明确村集体资产产权。摸清现有集体资产资源现状,坚持动态管理。重点明确闲置、权属不清的土地、林地、房屋等集体资产产权,保证集体组织对集体资产的支配权和使用权。要把聚拢的集体资产作为发展集体经济的有效载体,通过自主开发、业主投入等方式,充分发挥集体资产经济效益,注重提高贫困户在村集体经济中的参与度和分配比例。
(二)盘活固定资产资源。加强村集体闲置房屋、土地、林地、山坪塘等资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依法采取流转、租赁、承包、入股分红、联合开发等多种形式,实现企业化管理和商业化运作;把房屋(土地)等固定资产以及政府扶持资金、企业帮扶资金作为股份入股经营主体,实行按股分红;深入挖掘自然、人文、历史等资源,发展生态旅游、农家乐、文化娱乐、土特产销售等服务项目;从参与集体林地、河滩、山石等自然资源承包项目经营分成中,获得长期、稳定的收入;对低价、不按程序、非法等方式发包资产资源的项目,要依法进行废止,按照程序合法、保证群众利益的原则,重新发包、流转;盘活村集体闲置办公用房、学校、仓库等不动产,开展租赁经营。
(三)加快适度规模经营。加大外出农户无力经营的承包地、林地的综合利用,在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和群众自愿的基础上,村集体采取“反租倒包”的形式进行农业开发经营;符合规划、依法取得的学校用地、矿山等非农建用地,以使用权入股、租赁等形式参与企业经营,获得稳定的土地收益;条件成熟的村级组织,要以兴办标准厂房、仓储、市场等二、三产业载体,开展物业租赁经营,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四)多途径拓宽增收渠道。
1.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引领。积极创办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济实体,为农民提供产供销服务,以有偿服务的方式增加集体收入。走“龙头企业+专合社+农户”模式,发挥好村办经营主体与农户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完善好利益联结机制。条件成熟的村办专业合作社,要积极探索成立资金互助合作社。旅游、森林、土特产资源比较丰富的村,应大力创办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储藏等集体经济实体,开发观光农业、都市体验农业、农家乐等项目。
2.大力发展新兴产业新型业态。通过兴办农村电子商务、农村物流企业出售农户特色产品,建设日间照料、儿童托管、农技培训等功能中心,提供相应服务,增加集体经济收入。条件成熟的村级组织,要积极兴办农家乐、乡村客栈、酒店、游乐中心,通过经营自然、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发展集体经济。
3.探索设立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积极探索基金使用运转方式,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成立“互联网+”相关公司,建立特色农产品网上交易平台,为农户种养殖产品提供网上认租和认养服务,实行有偿服务。
(五)创新发展新模式。
1.激活各类财政奖补资金。将一定比例的农业奖补资金作为村级组织在被奖补涉农企业、专合组织、种养大户等主体的经营股本,参与经营主体的生产、管理、销售环节,进行利润分红。将财政奖补、扶贫开发、农建等项目中财政投入资金量化为村集体经济,经营主体在承包、流转、租赁资产资源时,村集体要将集体经济成分作为股本入股经营主体,或直接将集体经济成分转化为承包、流转价格。
2.提升服务性经济效益。从参与企业、专合社等经营主体公共服务中获得集体经济收入,着重软环境培育、劳务外包、后勤保障、广告宣传等方面,为经营主体提供单独的服务性活动,建立科学的有偿机制。通过承办文艺汇演、知识讲座、大型宣传等活动获得集体经济收入。组织成立销售团队到城市、社区、农贸市场销售农特产品,获得适当收益。
3.盘活公共基础设施。充分利用好现有公共基础设施资源,将道路、山坪塘、饮水工程等公共设施折合成资产,以打捆的方式入股到企业、专合社等经营主体,进行利润分红。在保障农民的利益前提下收取保证金,当经营主体亏空、破产等情况,实行利益兜底。
三、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保障性措施
(一)加大项目资金扶持力度。加大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扶持资金的预算和设立,根据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予以奖补。在税收、金融、信贷、工商、项目扶持等方面予以支持,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农业公益性技术成果转化、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产品研发等活动,根据投入、效益、成果情况适当进行奖补;鼓励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的培育、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等活动。
(二)强化组织保障体系。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的跟踪督查、政策指导、考核评价等工作。科学制定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指导村级集体经济规范良性发展。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做好本行业领域村级集体经济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确保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
(三)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充分利用村级组织制度,从规范管理、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入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对村级财务的民主监督和审计监督,规范和完善村级财务公开的制度和做法。充分发挥好村级监督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村民理财制度。
(四)强化人才保障。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产业带头人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指导和引导,因地制宜开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培训工作。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实地参观考察、政策理论学习等方式,开拓农村干部在发展集体经济方面的视野,提升发展能力,创新工作思路,真正为农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
作者单位: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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