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乡村旅游起源于19世纪,至今长盛不衰。据了解,欧洲各国为促进乡村旅游的开展,纷纷采取了大量措施。
与欧洲相比,我国乡村旅游起步晚,农村经济发展、社会面貌还很落后,这是在短期内难以改观的,但在有些方面我们的沿海省份发展条件并不输于欧洲。欧洲乡村旅游有的价位很高,一些乡村宾馆价格甚至高于城里的星级酒店,而我们大多农业旅游地的住宿价位很低,便于走大众化路线发展乡村旅游;从客源构成看,欧洲乡村旅游主要接待国内与邻国游客,而我们大多以省内或邻近省为主体。总之,全国发展农业旅游的总体前景是好的,各地需进一步扬长补短,在提高乡村旅游综合“吸引力”上下功夫。
首先,政府部门的管理与行业协会加强自律同样重要。欧洲诸国是市场化程度很高的国家,然而政府对乡村旅游的发展一直在实施有效的管理,如法国政府部门对农场旅游的管理,德国政府对乡村旅游实行质量认证等。同时,行业协会的自律也是保证乡村旅游质量的重要原因。目前,我国对于乡村旅游管理、行会自律的形式与内容等问题尚处于探索阶段,应借鉴欧洲经验,尽快加以完善。
其次,必须要确定自己的发展重点与优势。欧洲多为小国,国与国之间相距很近,许多生活习惯和特点都是相同或相近的。在发展乡村旅游的过程中,各国十分重视发挥自己的特色优势,政府部门也都确立自己的工作重点,力求有别于他国。如法国以发展特色农场为主,荷兰以养殖、花卉为主,德国则在服务质量方面下功夫,英国一直致力于乡村旅游资源保护方面的工作。特色优势使各国都可以形成主体吸引物,以吸引更多的旅游者。而我国地域辽阔,不少城市人口甚至是欧洲几个国家的总和,各地应确立自己的工作重点,各区域也应明确自己的优势与特点,避免雷同。
最后,要积极而稳步地推进农业旅游的发展,切忌急功近利。欧洲国家农业生产机械化程度高,田园风光秀美。欧式传统风格的乡村建筑多被鲜花和绿树簇拥,村落宁静祥和。农民生活富裕,有较高的文化、艺术素养。欧洲乡村旅游所拥有的良好发展基础是整个欧洲在多年经济发展的前提下,城乡差距逐渐缩小的结果。限于条件,我国发展农业旅游不可能一蹴而就地达到如此之高的水平,应树立长远思想,积极而稳步地推进,绝不能脱离实际盲目“跃进”。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东方城乡报》2016-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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