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世纪90年代中期,为了集聚资源发挥办学最大效益,乡镇的普通高中开始合并迁移到县城,乡镇留下的都是初中与小学,属于义务教育范畴,乡镇教育成为最具公共性的事业。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基础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乡镇政府不再设教育管理机构,本乡的中心学校负责各村小及教学点的业务管理。
关键词: 教育范畴; 中心学校; 教育管理机构; 税费改革; 分级管理; 乡镇发展; 业务管理; 教材设计; 城乡教育差距; 农科教结合;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中国乡村发现》2015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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