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浙江奉化清潭村为实证对象
编者按:政府作为社会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主体,其价值取向在于“管理即服务”,政府应当是服务型政府,它无需、也不能在古村落保护与开发工作中以利益为工作目标,而必须积极通过政策措施来为村庄的保护与开发工作提供便利和服务。
一、清潭村老房保护的现状与规划
今天计划的调研村庄为深甽镇清潭村。在下村之前,我们首先到深甽镇政府,意图从上级政府的角度来审视清潭村的保护开发工作。在副镇长王瑞英的引荐下,我们得以同清潭村联动干部、宁海森林温泉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俞启兵见面。其时,俞启兵正要到清潭村,就清潭村古戏台等的文物单位的进一步维修计划、消防排查等问题进行初查。在他的邀请下,我们与其同行至潭清村。
在检查完清潭村双枝庙戏台的破损、消防状况后,俞启兵便迅速带领我们前往清潭村老房筑群,逐一讲解清潭村老房筑的破损情况。其间,俞启兵向我们详细介绍了村庄建筑的破损情况,我们惊讶于其对村中破损建筑情况之了解,以及其对破损建筑所做的缜密修复规划。俞启兵表示,他是出于对村庄老房筑的一片热心才参与到此事中来,做这个事情实在是费力不讨好,以前的村委班子对村庄保护没怎么上心,工作也难开展,还好现在的新班子比较得力,做起事来相当扎实。另外,俞启兵还说到,他在宁海县城也有在做民宿,这些年来在其手中保留下来的老建筑不下50余栋。当我们问及是通过政府还是民间的力量来做此事时,他坦然说是通过民间力量。
应该说,清潭村的老房破损情况相较龙宫村尤甚,但在俞启兵充满自信和肯定的语气里,我们似乎也觉得清潭村的老房毁损没有龙宫村那么严重,修复工作也还是充满了希望。此种感觉是基于俞启兵对清潭村毁损老房的如数家珍和缜密修复计划,这是我们在其他地方没有看到过的。俞启兵脚踏实地的工作风格尤其让我们欣赏:就当前潭清村老房保护的困难而言,他认为当前清潭村老房保护工作的核心难题在于没钱,在面对大面积的毁损老房之时,姗姗来迟的国家专项资金和上级政府拨款有如杯水车薪。但即便是这样的情况,也要首先保证对那些毁损尚不过于严重的房屋的修葺用款,而不能一开始就把钱投到那些过于浩大的重建改造工作中去。因为在俞启兵看来,村庄老房恢复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和“老新结合”两项基本原则。“预防为主”较好理解,说的是恢复工作应以那些尚未倒塌的村庄老建筑为主,首先保住它们,再说对已经毁损房屋的修复重建工作;“新老结合”说的则是对村庄老建筑的修复工作,需要在借用新工艺、新方法上来完成。完全运用老法来建造或修复的房屋,不仅美观性堪忧,实用性亦同样缺乏。为了证明该观点的正确性,俞启兵特地翻出手机中存有的民居修复图,以多幅不动外墙、但内部已完全用现代材料、方法改造的民居施工照片为佐证,表示唯有这样的办法才能真正实现村庄老建筑的维修重建。
在与俞启兵的访谈过程中我们注意到,其反复强调的词语是“修复”和“重建”。按我们之前的调研结论,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开发应是齐头并进,不可偏废其一,否则必定难以成功。但为何在俞启兵这里,又只是强调“保护”的一面,而重点亦只在于对于老房的“修复”和“重建”?我们将此问题向俞启兵提出,他的回答是:现在房子坏了、倒了,都没人修,还谈什么保护和开发?在他看来,他现在所做的工作,连“保护”和“开发”都算不上,而仅仅只能说是一种基础性的前期性准备。俞启兵有一整套关于清潭村老房保护开发的清晰的工作思路和工作规划,在他看来,清潭村老房保护开发的工作关键点在于“人”,也就是说,老房子最怕的是没人。没人的房子,即便盖的、恢复的再好,也会很快出现问题。因此,老房子不仅要修,更重要的要让(老房子)里面有人住。有人,房子就有了人气,也才不会坏,也才有价值;房里没有人,村子也就没有人。搞旅游是让别人来村里参观、游览,然后才能谈消费,如果自己村子里面都没有人,还怎么可能会有别人来村?因此,清潭村(老房)的保护开发,也要强调“以人为本”,不仅需要修复、重建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民居和建筑,更重要的是要让这些民居有人住、建筑有人用。只有有了人,房子才能“活”,村子也才能有生气。只有村子有活力,才有资格去谈进一步的旅游开发。因之,千头万绪,首要的任务,还是得把损坏的房子修复过来。
二、清潭村老房保护工作的困难和问题
修复毁损的老房子,说起来简单,但实际操作起来却是困难重重。根据我们随后与清潭村村长张文勇的访谈来看,当前清潭村破损老房的修复工作,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困难:一是村民不支持,不配合;二是资金极度短缺。
清潭村目前的村庄老房修复思路是,受损老房由村里统一进行修复,相关费用支出由村委会全额承担,修复后的老房产权仍属于原住民,村委会会和村民签订修复房屋的长期租赁合同承租房屋,以便进行后续统一的开发管理(租赁期10年)。村民对村委会要租他们的老房子并无太多意见,但主要的疑虑在于怕会因为“公费”的维修而遭到“秋后算账”,最终失去对老房子的房屋所有权。加之大多数有能力的村民都已搬离村子或者搬到新居(如分家后新建的房屋),老房子早已废弃不用,因此也没有太过强烈的维修欲望,甚至还有部分村民抵制维修,不愿村委会进入老屋进行维修。
资金短缺是清潭村老房修复所面临的另一主要困难。按张文勇的说法,清潭村虽然有很多中小企业在此建厂,但村集体本身是没有工厂的,村委会也没有什么收入,老房修复的费用只能靠国家专项资金和上级政府拨款。历史文化名村的300万国家专项资金早就说有,但直到去年才到位。历史文化名村批下来的时候村里房子的毁损还不太突出,拖到现在,已经到处都是倒掉的老房。另外,根据外面公司的测算,村里每修复一座“道地”(本地土语,四合院、三合院之意)的费用,基本都需要在千万左右,现在村里一共有十几座待修“道地”,300万的专项资金在这庞大的修葺预算面前无异于是杯水车薪。但即便是这样,俞主任和村委会还是首先列出四个点(即四处待修老房),准备拿专项资金对之进行修复。按俞启兵的观点,只有首先修好几间房子,真正让村民看清楚、想明白他们的工作思路和工作办法,村民才能真正打消疑虑,所以无论如何,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赶紧先修复房子。应该说,资金短缺不仅是清潭村村庄保护开发所面临的现实困难,同时也是我们所调研的大部分村庄所需要面对的一个具有普遍性的共同困难。
在与张文勇的访谈过程中,一位为该村做村庄规划的公司负责人来到村委会,他对我们的访谈内容很感兴趣,主动参与了进来。当谈及清潭村保护开发工作的困难时,他表示除了本文上述两点之外,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就是村子的土地问题。潭清村多山地而少田地,已有的空闲土地又大多被企业租赁做厂房用地,导致现在新村规划土地吃紧,几无再可用的土地。该负责人指出,其实在很多村民心里,老房子又不好看,又不好住,如果有能力有机会的话,都会毫不犹豫地选择拆新建旧,或者搬到居住条件更好的地方去。如果村子能给村民规划足够的新宅基地,那么村民的主动迁出是完全可能的。甚至说,如果村里能够免费为村民提供新的宅基地,村民将老房的所有权交给村委会也并非不可能。现在的核心问题就是既没有土地,老房子又不让拆,只能修,村民自然重视老房的产权问题。如果能够为村民提供的新的宅基地,那么起码村民不支持、不配合村里维修改造老房的问题是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得到化解的。
根据与俞启兵、张文勇和公司负责人的以上访谈,我们将清潭村村庄保护开发过程中遇到的主要困难总结为以下三点:产权束缚、资金短缺和土地限制。张文勇和公司负责人表示认同(其时,俞启兵已经返回镇里)。
产权束缚主要是说当前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政策对清潭村老房保护的不利影响。村民改善自身居住条件的愿望是正当和合理的,但在“一户一宅”政策背景下,村民老房保护与新房建设之间却出现了难以调和的矛盾:老房保护要求村民不得对老房进行改造重建,修复也只能按原样进行。村民想住明亮宽敞、干净卫生的砖房,但“一户一宅”却使得他们一则不能对老房进行拆旧建新,二则无法对老房进行提质改造。张文勇和公司负责人认为,想要解决该产权问题,只有依靠政府拨款从村民手中收回老房产权。当然,想要村民放弃老房产权,前提是村里能给村民分配新的宅基地。这又涉及到土地不足的问题。
资金短缺主要是说当下清潭村用于老房维修的资金严重不足。张文勇认为,要化解资金难题,首先政策支持是必须的,上级政府应当进一步加大对村庄老房维修恢复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另外就是要想办法拓宽筹资渠道,比如说通过向村民、向社会募集维修资金。关于向村民募集资金方面,张文勇特别提到一个具体的筹资方案,就是关于村民老房的维修资金,由村民负担30%,村委会负担70%,维修完成后由村民和村委会签订租赁合同,将劳务交由村委会统一管理开发,相关收益按约定股份比例进行分红。关于向社会募集资金方面,主要就是允许社会第三方通过个人众筹、公司开发等方式参与进对老房的维修开发,这就要求村子能为社会第三方提供收益点。
土地限制主要说的是当前可用于新村建设的土地紧张,村庄开发受限,进而影响到清潭村老房保护工作的开展。受制于耕地红线和经营性建设用地审批等政策的严格管控,清潭村一直没有能够通过村庄新经营性用地的审批,加之村子地形、地势影响,规划新村建设的土地面积也很紧张。村里没地,一是限制新村规划,二是限制新分宅基地。村民要么到外地打工、荒废老房,要么便只能继续住在老房,任其破损而不做修理(修理必须恢复老房原貌,村民动力不足),从而也就进一步影响到清潭村老房保护工作的进行。公司负责人在这个问题上特别强调,目前清潭村土地的紧张已经严重影响到该村的未来发展,而要想解决土地资源紧张的问题,则只能寄希望于政府能够基于村落保护的特殊状况,对受保护的传统村落予以土地政策方面的必要照顾。
三、对清潭村张家族长的访谈
随后,我们还到村中老年协会,对该村张氏一族的族长进行了访谈。张姓是清潭村的大姓,姓张者占全村人口的95%,族长系该村张氏一族第三十一世子孙。张家族长告诉我们,清潭村张氏一族以耕读传世,祖上曾出过17位进士,传到现在,一姓分七房,每一房都有自己的房长。房长和族长一样,是按辈分、年纪自动产生的。族长现在更多的是一个名誉性称号,除了保管族谱外也没有什么实际要做的事。张家族长还特地到老年协会的保管室中拿出族谱共十二册让我们观阅。
在组员给族谱拍照的当口,我们还就族谱的来源、效力等向张家族长进行了访谈。根据张家族长的说法,张家族谱最近一次修订是在1997年,惯例是每25年修谱一次。祖传下来的族谱在文革中遗失不少,现在的族谱是根据流传下来的残本、再结合七房家谱重新整理出来的。按从前的老规矩,每到年关,凡是在族谱上有名有姓的张家子嗣,都可以分得一张大饼,可惜这个规矩已经很多年没执行了。张家族长认为,族谱是个“好东西”,因为通过这个东西“可以知道我们是从哪儿来的”。另外,关于村内纠纷一块,张家族长还说,村里的日常琐事、生活纠纷不少(说到这里,旁边休息的一位老人还特地转过身来,连连称是),作为族长自己也管不了什么,因为村里“规矩坏掉了”,也“没人再听”他的话。一般村里遇到的大小纠纷,处理不了的统统会交给村委会去处理。我们问,如果让族谱上的那些祖训家规重新发挥作用好不好?张家族长说那自然是最好的,因为祖训家规里面很多东西“都说的蛮对”,“按那些规矩来做事肯定不会有错”。
四、行政机关在村庄保护开发工作中的重要性分析
经过近一天的调研,我们认为,清潭村与我们之前调研过的村庄相比,其最大的特点是正在于处于村庄老房保护工作的起始阶段。所谓起始,即清潭村老房的保护工作尚处于规划、筹资、准备阶段,还未正式开工。在此一阶段,我们可以发现行政机关、或者说是(上级)政府在村庄老房保护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和重要作用。
在不涉及农村现有土地政策和新村建设规划的前提下,其实当下清潭村老房保护(准备)工作面临的最大困难就是资金短缺。关于清潭村老房保护资金短缺这一问题的由来,我们可以从三方面进行分析:一是政府要素。清潭村村集体本身是没有什么钱的,而专项资金的姗姗来迟、上级政府的有限拨款共同制约了来自于财政性质的维修费用。二是社会要素。根据我们之前的调研结论,村庄保护与开发的向外“借力”在很大程度上不可避免的,但在村庄保护工作都尚未启动的情况下,清潭村自然难以吸引社会力量的参与。三是村民要素,即村民通过集资方式修复老房。按张文勇的说法,村里曾有过尝试,但村民是不愿意为修复老房集资捐款的。
从利益角度分析,一则村民无法从老房中得到利益,加之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诉求,不愿修复老房自在情理之中;二则由于村中老房破败的萧条景象,村庄也缺乏足够的利益卖点来吸引社会力量的进入。这个时候,想要让村民愿意修老房、住老房,想要吸引社会力量的参与,老房就必须为村民和社会力量展示自身足够的“卖点”。这个“卖点”在清潭村就是可为村民和社会力量带切实来经济收益的老房。能够为社会力量所青睐的老房需要能够落实产权、经营权等诸多条件,但最基本的前提是,有房。有房意味着村委会必须首先将毁坏掉的老房重建,并加以统一管理开发,一则吸引社会力量的进入,二则为村民起到一个“示范效应”——村里修复老房不是为了征收,而是要为村民和外来公司的合作打通道路,如此才能消弭村民对于村委会主动修复老房的诸多疑虑。按俞启兵的说法也就是——“首先得有东西,然后才能说是让别人来挑挑拣拣。”
在无法通过村民和社会力量渠道募集到村庄老房维修资金的情况下,来自政府的资金支持就显得尤为重要。清潭村的情况已经证明了在村庄保护开发的初期阶段,政府力量对于村庄保护开发工作的重要作用。在村庄保护开发的初始阶段,政府必须主动建立吸引村民和社会力量的利益关键点。村民和社会力量需要从村庄(老房)中得到利益,如此他们才能有动力继续生活在村庄、为村庄的发展贡献力量。但是,政府作为社会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和管理者,其无需、也不能以对村庄的保护开发中的利益为工作目标,而是需要明确自身职权定位,积极通过政策措施来为村庄的保护开发工作提供便利。在法治语境下,此即要求通过制度化的办法来规范行政机关在村庄保护开发、尤其是保护开发初期阶段的相关行为活动。通俗来讲也就是说,对村庄的保护开发工作,政府不仅要予以必要的资金支持,更重要的是这种资金支持还需要以规范的办法来落实,形成一套制度化办法,这样才能更加积极、有效地对村庄老房进行保护和开发。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中南大学中国村落文化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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