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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法传统的衰微

[ 作者:张帆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4-01 录入:王惠敏 ]

中国流传至今的(父系)宗法传统可以简单地用九族五服图来表示,该图根据父系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而以己身为中心并向同辈、长辈、晚辈扩散,又由于古人重视丧葬,事死如事生,所以在该图中用极其具体的服丧安排(服丧期限、丧服样式、饮食禁忌、起居方式等各有不同)来表示九族之内彼此的亲属关系,包括了五伦中的三伦——父子、兄弟、夫妇,这就是古人口中的“差序格局”。

(父系)宗法传统的衰微首先表现在服丧制度的逐渐瓦解。从我记事起,当地若有老人去世,三代内直系晚辈亲属必须披麻戴孝、极尽哀容、守灵哭丧并在上山(因为坟墓多在山间,所以将起灵埋葬称为“上山”)之后择一添土,父系九族之内亲属家庭、当地超出五服但有同姓之谊并经常走动往来(俗称“赶情”)的亲属家庭、母系三代之内亲属家庭、邻里或朋友(俗称“朋亲”)家庭按理应当有人——最好是家主——来参加丧礼,丧礼主要由村庄中德高望重的、熟知古礼的、经常担任司仪的中老年人以及兼职的红/白事服务队(俗称“响事班子”,酌情收费)来操持,邻里亲朋中的壮年男人主动参与出殡,其中的女人包揽厨务,老人去世三十五天之后还要举行丧礼(俗称“烧五七”),老人去世三周年之际又要举行丧礼(俗称“烧三年bǎn”),哪怕过年的孝联,三代内近亲家庭服孝头年贴黄联,次年贴蓝联或绿联,第三年贴白联,第四年服孝期满才恢复用红纸……。

就服丧制度而言,在仪式方面是庄重的,在情绪方面是哀伤的,在舆论方面是同情的,不过,服丧禁忌并没有古时候周礼规定的那么严格,比如丧礼、烧五七、烧三年bǎn等仪式上的宴席菜肴不忌荤腥。根据我近二十年的生活经验,当地的服丧制度正在丧失其严肃庄重的性质:老年司仪本来就不多,却逐渐去世了,中年司仪就更少了,他们对丧礼的熟知程度自然不如其父辈;有些响事班子在丧礼上播放的歌曲中甚至有情歌艳歌、喜庆歌曲等;丧礼程序不如以前那么完整了;本该参加丧礼的人家中年轻人的参加比率下降了,这些年轻人对古礼的认同程度也下降了;很多逝者近亲少有哀容、不守饮食言行禁忌(比如,在逝者新丧期间,其近亲打扑克或打麻将,言及逝者却出言无状,大鱼大肉等等)。

去年冬天,当地宋家塆有一户人家的老人去世,这户人家与我家的关系已经超出五服了,但两家之间还在“供情”(即保持人情往来),我称呼那位老人为“奶奶”。因为当地有“烧新香”的习俗,就是两家若有供情关系,则大年初一到去年新死之人的家里送去火纸、冥币、鞭炮等丧礼物品以示吊唁,这户人家必须招待来人早饭。今年初一早上,我和幺爷(叔祖父)、四爹(堂叔)、“自家的”(超出五服的、相互供情的、同姓的)弟弟等人去往这户人家“烧新香”,逝者的一位孙子负责点燃鞭炮以迎接吊唁者,一位儿子负责招呼吊唁者进入堂屋,一位儿子跪在铺着蛇皮袋的硬地上给母亲磕头并在灵前烧化火纸、冥币,关系较近的吊唁者也会跪在灵前磕头,逝者的媳妇、女儿等人则备好早饭招待吊唁者,吊唁者随时来随时吃,饭桌上鱼肉皆备。吊唁之人不见戚容,仪式也很简单,事主应该很悲伤吧,但没有形之于色。

当地的养老制度也发生了变化。二十年前,无儿无女也无其他亲属的老人会被评定为五保户,在六十岁之前自食其力,在满六十岁后部分地自食其力,部分地由村集体出钱赡养,十多年前,我们乡建立了养老院,没有亲属的老人可以进入其中,但不再享受五保户的优待,五六年前,当地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所有年满六十周岁的老人都可以领取养老金,贫困、重病家庭的老人可以申请领取低保补助金。当然,尚有亲属的老人多由儿子甚至女儿分担赡养或轮流赡养。

近十几年来,逐渐出现儿女拒绝赡养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年父母的现象,这种现象在过去并不是没有发生,但那时,不孝儿女必然会被街坊邻里、亲朋好友在背地里戳穿脊梁骨,他们承担着很大的舆论压力,而现在,这种现象虽然也为人诟病,毕竟难以杜绝,甚或作为拒绝赡养父母的借口和“榜样”。

当地养老制度变化的方面在于政府财力的介入,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家庭所面临的因养老和抚育带来的经济压力,也为计划生育政策下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安排提前绸缪;其不变的方面在于主要由相亲的家庭来承担赡养义务,而且老人们只要尚未丧失劳动能力就会一直劳动下去,劳动所得中部分供自己花销,部分反而贴补儿女。

追究当地养老制度变化和现状,不是没有原因的:当地中年男性大多数时候在城市务工,务工所得主要供给孩子的教育、日常生活和日后的婚姻彩礼,花费在年迈父母身上的钱财较少,因为一来年迈父母的日常花销十分勤俭节省,再者,全家的劳动力(包括年迈父母)都希望年轻的第三代通过接受高等教育来改变自己的和家庭的命运,因而在经济上全力支持孩子的教育,除非孩子自己放弃继续接受教育,也就是说,家庭财力主要投入在孩子身上;当地农村的老人是没有城里人那样的正式职业的,因而没有工资,也不会退休,他们哪怕年老体衰,也绝不停止劳动,从事农业生产,忙着家务,夏季到山上采挖草药、拣拾野菌,到河塘里捕鱼虾,帮人插秧,冬季捡柴,到处打零工等等,老人们的晚年生活几乎看不出“休养”的痕迹来,相比之下,城市里退休老人的晚年生活或许比较幸福吧,城市工人不仅为自己和家庭而劳动,也为素不相识的他人和整个社会而劳动,那么这个社会对他们晚年生活的物质安排也就体现了现代(都市)文明之温情,农民因为仅仅为自己的家庭去劳动而在晚年时不太可能得到整个社会的关怀;另一方面,在初步城镇化过程中,农村家庭的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却留下空巢老人,老人们一年到头很少有机会与儿子、儿媳相聚,遑论受到后者的帮扶和赡养,甚至他们还要照顾年幼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因此,他们更愿意亲近和帮助留守乡村的女儿,或许可以向女儿寻求一些养老资源,同时,原来的村庄共同体和宗族共同体等地方群体也逐渐瓦解,在儿子不赡养年迈父母时不能受到有效的伦理约束、舆论压力和强制调解,这也势必引发养老危机,这些因素都要求政府出面承担一部分赡养责任。

当地走亲戚的习俗也发生了变化。按照往常的拜年习俗,大年初一,一家的男主人会到左邻右舍、五服内的亲属和“自家的”(超出五服的、相互供情的、同姓的)那里去拜年,小孩子可以到本村的邻居家和同姓长辈家(按照辈分和长幼)拜年,女主人会留在家里等候来人上门并招待来人,老人留在家里接受拜年的年轻人的礼拜和恭贺,大年初二,一家的男主人会到自己的舅舅、姥姥家里拜年,并携带孩子或者还有孩子妈到孩子的舅舅、姥姥家里拜年,初三到初七,依次到男主人及孩子的姑妈、姨妈家里拜年。从这里的拜年次序可以看出,在我们的人际关系中,地缘群体中以邻里关系最重要,父系亲属中以五服尤其是三服内亲属最重要,母系亲属中以娘舅最重要,当地有三句俗语也可以表示亲属关系次序。其实,走亲戚并不限于过年期间,也会发生在其他红事白事或必要的人情往来时,如说媒、结婚、生育、孩子的满月周岁和十二岁生日、孩子升学(大学)、乔迁、老人过寿、丧葬等等以及其它琐碎但必需的事情(比如托人办事)。

“亲三代,族万代”,指就亲缘关系和人情往来而言,母系亲属之间只能延续三代(以家里辈分最小者为准上溯三代),而父系亲属之间却能延续很多很多世代,只要家中老人记得彼此关系,这句俗语表明了亲属关系是以父族世系为主导的,间接揭示了家父长制度对古代社会的重要性;在比较传统的、封闭的农村社会,婚姻圈半径较小,父系亲属之间更替很多世代也居住在相近的地方,或在同一个村、乡、镇、县,因此,即使血缘关系逐渐疏淡了,但地缘关系却附加其中并有所增强,不过,家中妇女生育孩子(最好是男孩子)后,孩子与母系亲属之间只会来往三代,毕竟母系亲属关系是通过生育(男孩子)来维持的。

“千亲万亲,姥舅最亲”(在所有的母系亲属中姥舅最亲),在拜年走亲戚的第一天即大年初二必须去往舅舅姥姥家,不然就是违背礼仪,而在讲究古礼的人家,若是孩子的姥舅姨姑等齐聚一堂,孩子的外公、外婆、舅舅、舅妈会坐在正席,姨妈、姨父、姑妈、姑父坐在偏席,这些安排都间接表明了对妇女生育和传宗接代的重视。“老亲大不过子亲”是说上一辈的亲属没有下一辈的亲属重要,这恰好说明亲属关系中世代更替的重要,上代亲属关系的逐渐放弃和下代亲属关系的继续缔结是伴随着瞩望子孙、百代昌隆的家族传承的。

走亲戚习俗变化的地方就是亲朋之间相互走动的频率下降了,尤其是一些年轻人不太愿意走亲戚就想假期(“宅”)待在家里。俗话说,“三年不上门,是亲也不亲”,亲朋之间的关系必须通过经常的人情往来来维持和经营,这种关系是一种混合关系,既包括工具理性的考量,也包括情感和恩惠的卷入,因而不像商业信用那样通过既定的、短暂的一纸合同来维系,而要依靠长期的、世代累积的现实互动来维系,或许也可以说,这种关系的维持是符合长远利益的(当然,这种利益格局必须长久固定才好,这只会出现在比较传统的社会)。

当地的年轻人,要么早早地进城打工,要么已经或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甚至在城市中找到了一份工作,两者的共同之处在于都在城市中生活过很长时间,城市生活方式对他们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他们在某种程度上或许更崇尚不受亲属关系约束的生活,或许更认同“自由”“独立”等社会观念,或许更希望遵守陌生人之间的交往准则,这意味着他们不像父辈祖辈那样完全认同宗法观念和遵守宗法传统了。

试举一例:今年过年时,我父亲让我代替他去“自家的”人那里拜年走动,我则认为其中绝大多数人只是在我幼时见过,以后长年在外读书,与之并无交往,现在过年我也没有走动的必要,旁边的奶奶听说后非常严肃地告诉我,“亲三代,族万代”,“自家的”人之间相互走动是非常必要的,只有经常走动才可以在己方遭遇困难时上门求助,自古以来就是这样,不必怀疑,她老人家还列举一例,我有一位“自家的”四爷,平时不与“自家的”人走动,临到嫁女时却请不来超过四桌客人(当地待客一般是十桌),真是丢人丢到家了,他不顾及别人的面子,那别人也不会顾及他的面子,末了她又告诫我回家后要四处走动。

走亲戚还要面临贫富差距的考验:比如,三服或四服父系亲属之间,三代以外母系亲属之间,若有一方的家境比较贫困,另一方的家境相对宽裕,则宽裕之家就可能瞧不起穷亲戚,不太愿意与穷亲戚保持来往(这一点视具体情况而定)——这一情况通常会受到大家私下的谴责,但谴责是没有多大效果的,因为当地缺乏合意的权威人物来仲裁此类违背传统伦理的不良案例,而周围议论纷纷的邻居们也不愿意轻易开罪事主。此类事主的算计是,若与穷亲戚保持往来,我赠礼五百元,但他的回礼却远远少于五百元,我无事求助于他,但他却经常求助于我,无论是赶情送礼还是有事相求,我都十分吃亏,不如放弃与之往来算了;这些心理算计中渗透着经济理性,在自家经济独立的情况下,便开始自觉地重视短期的经济利益了,而在原来双方家境都比较贫寒时,一直不自觉地通过持续的往来来降低小额且频繁的经济成本以便维护长期的经济利益。此类案例越来越多,但屡议不止。

当地的家庭结构和适龄结婚情况也发生了变化。随着打工潮的出现,空巢家庭越来越多,这些现象自不必说,一些年轻人组建新家庭后更愿意与老人分家,主干家庭和联合家庭的比例下降了,核心家庭的比例增加了。

年轻人与父辈中老年人一起居住的案例比率在降低,从总体上来说,虽然可以降低婆媳之间、妯娌之间、兄弟之间发生纠纷的比率,但同时也会削弱宗法传统,因为:宗法传统是依靠老年人权威来维持的,在核心家庭中老年人权威发挥的作用减轻了。

说到年轻人组建新家庭,近年来,当地过年催逼年轻人找男/女朋友和尽早结婚的现象越发普遍了(全国都是这样吧)。在当地,二十岁结婚不算早,很多二十好几的未婚男女和一些三十多岁的光棍儿肯定会被亲友屡屡问及婚姻打算,而他们的(祖)父母必然也承受着天大的舆论压力和心理负担。这些(祖)父母为什么要催逼儿女结婚呢?数千年生育文化的熏陶使得父母们希望儿女们及早结婚以完成生儿育女、传宗接代的的家庭重任,但这种文化传统的影响并不是直接发生的,它通过父母个人的生育体验和周围狭窄环境中的舆论压力来实现,一方面,父母根据自己二十多年的生养经验,已经认同了传统的生育文化,他们热爱夫妇和睦、亲子相护的生活氛围,将生儿育女视为天职和荣耀,因而希望把这种艰难而美好的生命体验移植到子女身上,另一方面,各家的父母在生养经验上能够达到情感共鸣,彼此的闲聊也经常包含儿女婚姻的话题,那些适龄未婚男女的父母们会被戴上“为父/母失责”的帽子,不仅会被亲友邻居们批评说道,还会在自己内心深处为儿女婚姻问题焦虑不已。

在我与乡亲们闲聊时,就有一位七十岁的老奶奶说,就指望着她的独孙研究生毕业后找到一份好工作,找到一位好媳妇,到那时,她就算死了,眼睛也会闭得紧紧的!当然,逼婚不是什么新现象,而是早已有之,不过其时代背景倒是发生了巨大变化。现在年轻人经济活动的地域范围扩大了,当地年轻男性在婚姻圈中遭到城市年轻男性的挤压,还要面临当地适婚男女比例失调的尴尬。媒人们在当地说媒越发困难了,外出打工的很多年轻未婚男性都迎来了外地媳妇。

在当地,信用体系正慢慢地生成。所谓“信用”,就是在有所付出后获得合理报酬的期望与承诺。在我过去十几二十年的生活经历中,邻里亲朋是没有信用观念的,只有个人信誉的观念,“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就是个人信誉的体现。

个人信誉与信用体系之间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基于千百年来宗亲关系和自然法而形成的非正式经济资源,后者是基于市场经济法则和商业契约关系而确立的正式经济制度。以往邻里亲朋之间借贷时须考察欲借入者的个人信誉,原则上应该满足三个条件:欲借入者拥有良好的个人信誉,即在过去的借贷活动中没有恶意地拖欠或抵赖;欲借入者被认为在目前或在可以期望的未来有还款的能力;欲借入者与欲借出者之间是邻里、朋友或亲属,且交情匪浅。

在以往的经济(借贷)活动中,只要信用体系尚未建立,通常就会出现无息借出和牟取暴利的现象:亲戚或熟人之间的借贷活动通常是不需要支付利息的,只要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即可,因为人们普遍认为“情义应该置于利益之前”,而要求支付利息不但会引发借出者内心的自我谴责、羞耻感和来自外人的流言蜚语,还意味着私人信任被轻视了,熟人之间的亲密关系会出现裂痕,不利于彼此的长远相处;又因为缺乏现代性商业规范,当地陌生人之间的借贷活动通常强求高昂的利息,这种活动是偶然的、暂时的,并不受到亲缘关系-宗族规范和邻里关系-社区规范的制约,可以遵循比较纯粹的付息原则来进行。

近年来,私人之间的借贷行为越发谨慎了,急需用钱者(如,用于生产、投资等)向银行和信用社申请小额贷款(当然要支付利息)的现象多了起来,由此看来,当地信用体系的建立并非遥遥无期。

当地人的精神世界也发生了变化。精神世界的问题关乎日常生活(包括经济生产和业余休闲)的主观意义。家庭中祖父母、父母在经济方面对第三代无偿支持和付出,不计回报,因为家长们自身觉得没有改变家庭命运的可能,反倒将光宗耀祖、提升家庭经济地位、改变家庭命运的希望寄托在第三代身上,最不济,也希望第三代离开农村而在城市中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并能维持自己的生计,为了达成这个目标,他们不遗余力地资助第三代,在这些家庭内部的经济活动中,无偿付出之所以顺利实现,关键在于家长们将第三代看作自己生命的完整延续,看作自己人生的全部意义和价值——在这种情况下,“啃老”现象的出现也就可以理解了。

随着当地经济水平的提高,人们虽然仍将经济生产的主观意义归结于第三代的成长与发展上,但也更加注重借此提高家庭的消费能力和生活品质。另外,在业余休闲方面,无非就是打扑克/麻将、串门聊天、看电视等,过年返乡后尤其喜欢聚在一起打麻将;近五六年来,又开始兴起跳舞和安装家用电信宽带,一帮三十多岁到四十多岁的妇女在一位妇女楼房一层大厅里跳舞,伴曲大多是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流行歌曲,舞姿也多是一些简单的健身舞,几乎夜夜不息,而男人们则时不时地窝在家里玩个人电脑或用手机蹭网(WiFi),浏览视频、图片、新闻、笑话等。人们的精神世界增添了越来越多的色彩。

“家人和乡亲们的精神世界到底发生了哪些根本变化,他们的日常生活是充满意义的吗和值得度过的吗”,这就是我想弄清楚的问题,我尝试着从一个冷静的观察者(或许也可以算得上是参与者)的视角简要地回答之:从上世纪最后十年到本世纪最初十年间,当地人的精神世界是比较寡淡平凡的,他们基本没有认识到自身的价值所在,其全部生活的意义就寄托在子孙身上,通过子孙的成就(学业成就或经济成就)来表达和实现自身的价值,谨小慎微地将子孙呵护在自己宽阔的羽翼下,几乎把自己全部的生命力过渡到子孙身上,他们的子孙应该也是作如此想吧,因此子孙们似乎永远无法长大,如果离开了现代化,这种人格依附的纲常关系就会世世代代一直延传下来。我绝不会说“多年前乡亲们的日常生活是不值得度过的”,恰恰相反,那代表了他们自己的选择、他们自己的活法,是必须尊重的!

不过,近五六年来,或许是因为我从那时开始认真关注家乡的变化,乡亲们(尤其是其中的中年人)开始越发地关注自身的生活品质了,即使他们没有自觉地反观自己的精神世界和思考自己生活的意义,但这仍然表明了其主体意识的逐渐觉醒——主体性是现代化在精神层面的直接表现。若要理解生活意义的变化,就必须了解与之相关的社会结构发生了哪些变化,毕竟生活意义与社会结构是“神”与“形”的关系,形承载神,神渲染形。

当地社会结构发生的变化就在于差序格局日益受到挑战,虽然多方竭力维护,仍不免逐渐瓦解,这就是说,人们慢慢从家族和邻里为核心的关系格局中抽身而出,独立的人格因而逐渐养成,“我”将会一步步地靠近乃至占据自己生活的中心位置。如果说与差序格局相应的生活意义是家族/家庭的荣耀、邻里的和谐,那么与即将形成的新的社会结构相应的生活意义就是个人生活品质(包括文化素养)的提升。

一句话,当地农村宗法传统的衰微绝非朝夕之间完成的,世代更替——老一辈在肉体生命上消亡,也会于随后若干年间在精神传统上消亡,新一辈继起,就会在传承一些旧伦理的基础上形成新的伦理,生生灭灭之间时代已经大变!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新乡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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