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柘荣县纪委近日通报了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引发当地干部群众热议。2016年4月7日,柘荣县纪委信访室收到一封举报信,反映英山乡何家山村村账混乱,村干部贪污、以公济私……随着调查的深入,私车公养、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浮出水面。经核查发现,何家山村账目在2012年4月到2015年3月期间出现报销车辆油费6700元和违规向全村党员发放“七一”慰问款6100元,何家山村党支部书记邓梓清本人领取500元。柘荣县纪委给予邓梓清党内警告处分,责令上缴违规报销私人油费和其他费用共计7200元,并在全县通报。(12月14日 人民网)
人们印象里的违规违纪的干部往往是像刘志军、刘铁男等那样的高层大官,大老虎,而那些基层村干部们由于位卑职低,没有多少资源可贪,也没多少钱可以挪用。但实际上村干部属于最基层的村干部群体,“官”虽不大,但是却掌管着农村政务及村民生活的大事小情,对于农村的发展。他们的作用举足轻重。然而,近年来,村干部违法犯罪屡屡发生,由此产生的负面影响范围深远,因为对于广大普通农民群众而言,身边的“蚊蝇”叮咬,相比报道中的“虎害”更有闹心之堵、切肤之痛。
如今全面从严治党正在向基层延伸,而仍然有部分村干部认为自己的腐败行为不过是吃吃喝喝、多占多拿,“权小位轻”,八项规定仅仅只是针对上层领导干部。要遏制这种“小官”也小贪的现象,最重要的就是要加强基层村干部党风廉政教育。从思想建设入手,进一步筑牢基层干部思想道德防线,意识到违规违纪行为会带来的严重后果,自觉增强法纪意识和自身约束能力,实现源头防腐。另一方面,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充分运用党纪政纪处分手段刹风肃纪,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动广大村民开展监督工作,依靠纪律和规矩解决突出问题,守住基层纪律的底线。
“一个支部一盏灯,一个干部一面旗”。因此,村干部腐败不治理,农村社会难和谐;守住基层纪律底线 恶小也必罚!提高村干部的素质,彻底铲除“村官”腐败的根源。
作者单位: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发改局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