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的带动下,产业融合成为农村产业发展的新趋势,传统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边界逐渐模糊,由此催生出许多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为现代农业发展带来了新的巨大机遇。湖南需要“引导有条件的地区由过去以传统农业生产为主向现代农业、休闲旅游、文化创意等产业转型,加快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增收致富”。
1.推进农产品加工业集群化与地标化打造“湘”字号农副产品品牌
品牌是农业竞争力的综合体现,代表着农业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的升级方向,是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的现实途径。以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高品质、健康安全加工产品的需求为出发点,着力推进加工业集群化与地标化,着眼于适应和引领市场需求,打造“湘”字号农副产品品牌,从而有效连接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业价值链,最大程度地挖掘农业资源潜力,在小规模经营的基础上获得规模经济效益,是适应市场需求提高湖南农副产品供给质量的主攻方向。
(1)推进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以企业为龙头加强对区域地标产品加工的引导,推进资源性产品向初加工、精深加工产品转变。一是完善具有板块经济发展特征的农产品加工业布局。依托特色县域经济工程,在长株潭地区重点发展主食、休闲食品加工,环洞庭湖区重点发展粮棉油大宗农产品加工,湘南、大湘西重点发展“菜篮子”产品加工,支持培育一批特色产品农加工大县,高标准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园区,引导加工产能向农产品主产区、优势区和物流节点集聚,形成特色各异、优势互补的农产品加工业布局。二是以产地初加工为基础突破农产品加工业的薄弱环节。通过相关项目的实施和适用技术的推广,引导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建设清选分级、保鲜储藏、烘干打蜡、包装储运等设施,并强化初加工各环节设施的优化配套,切实解决产地初加工设施简陋、方法原始、工艺落后等问题,减少农产品的损耗和资源的浪费。三是以精深农产品加工为核心提升加工业水平。扶持建设一批技术先进、附加值高的精深加工项目,扩大精深加工业规模,促进粮油及茶叶、水果、蔬菜、药材、肉类、水产品等加工企业转型升级,加快高新产品开发,加大生物、工程、信息、环保等技术集成应用力度,应用各类先进农产品高新加工技术,采用信息化、智能化、工程化装备,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四是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打造全产业链。引导农产品加工业逐步向种子种苗供应、带动农户建设原料基地、建设包装收储和物流营销服务网络等产前、产后环节延伸,打造农产品加工业的全产业链,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与上下游各类市场主体组建产业联盟,提高市场竞争力,推进相关产业发展。
(2)推进优势农产品加工业集群化发展。把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增强农产品加工园区的集聚能力作为突破口,加快推进湖南农产品加工业集群化发展。一是推进龙头企业集团化发展。引导资本、技术、信息、管理等生产要素和优势产品向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集中,促进优势企业向优势产业聚集,培育一批产业链长、关联度大、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群体和大项目,形成龙头企业带动、相关产业规模化发展的格局;组建农产品加工业大型企业集团,以资本运营和优势品牌为纽带,通过收购、兼并、控股、租赁等多种形式整合资源要素,推动企业由单纯的产品经营向资本经营转变,开展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合作,实现企业裂变式扩张,促进企业集团化发展,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二是推进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园区集聚。结合龙头企业和大集团培育重点建设一批起点高、功能全、规模大、效益佳、带动力强的农产品加工园区。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信息扩散、产品辐射和销售网络的龙头作用,积极引进农产品加工产业链上相关企业或配套企业,培育和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鼓励入园企业向第一、三产业延伸、拓展,建立专属农产品原料基地,发展仓储物流、电子营销、休闲观光等产业,提升园区集聚效应,着力打造粮食、畜禽、果蔬、油料、茶叶等一批千亿产业集群。加强园区内企业合作,促进园区内企业分工细化,延伸上下游产业链,引导农产品加工产业向协作化、规模化和专业化方向发展。
(3)推进以地标化为核心的“湘”字号品牌战略。大力实施湖南农产品品牌工程,以农产品加工业为龙头,铸造“湘”字号农副产品品牌。一是积极培育地标品牌。加快建立全省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创建区域农业公用品牌发展体系,把地标品牌作为农业品牌建设的重点,加大对地标产品的挖掘、培育、注册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从政策、技术等方面大力扶持地标性品牌生产经营主体,鼓励市、县政府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打造农产品地标品牌,根据获得使用地理标志农产品专用标志的企业、专业合作社的实力,选择性扶持培育龙头企业并鼓励创建企业集团,引导专业合作社不断改善生产条件,推进产业链升级。有条件的地区可建设农产品地理标志产业园区、组建专门的地标产品产业开发公司,提升产业集聚能力,大力培育知名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合作社品牌。二是以地标产品加工为重点充分挖掘其品牌潜力。把地标产品加工作为全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重点,引导加工企业开发地方特色农产品资源,或与地标产品生产主体形成利益联合体,推进地标农产品初加工与深加工,促进地标产品向地标品牌转变。将具备一定条件、有发展潜力的地标产品加工企业,列入重点支持的农产品品牌名录,推进资金、项目、人才等向其倾斜,进行重点培育和精心打造,使之成为“湘”字号农副产品品牌的主力;支持地标产品加工企业在品类或者行业中,创建领先或者独特的品类标准或行业标准,做品类或行业龙头。三是强化对品牌的宣传、营销和保护和动态管理。强化对区域地标品牌的培育和保护,推进自然地理条件相似地区的同类农产品品牌整合,避免同类型产品品牌之间恶性竞争;鼓励已经形成行业优势的品牌企业利用资金、技术、设备和市场营销等优势,采取参股、控股、兼并、收购等方式,开展跨区域行业整合,提升品牌影响力。通过企业推广、协会推广、政府推广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各种专业网络平台以及新媒体、自媒体以及各种商品展会、经贸合作平台,促进农产品品牌形象传播与营销推广,提升特色农产品品牌效应。构建定期开展的农产品品牌遴选机制,实行品牌总量控制和能上能下,形成优胜劣汰的品牌动态管理机制。
(4)强化地标品牌对农业的引领带动作用。将地标品牌培育与推动优势农产品产业集群发展、扶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结合起来,增强农业整体竞争力。着力延伸产业链,立足壮大地标产品品牌,引导形成“地标品牌+龙头企业+农户”“地标品牌+专业合作社+农户”“地标品牌+标准化生产基地+农户”等多种经营模式,支持建设一批与原料基地紧密衔接,集科研、加工、销售于一体的现代农业园区,支持行业重点企业、专业合作社跨区域建设规模化农产品基地,以品牌经营为纽带,推广标准化生产,带动农产品销售,增强地标品牌的辐射带动能力。充分挖掘地标产品的历史文化底蕴、民间工艺特色,将地标品牌经营与自然观光、人文体验、生态休闲等融为一体,引导发展传承农耕文化、传统民俗和民间艺术的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形成多业态、多功能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提高农业的整体效益。
2.着力“互联网+”农业发展催生农业新产业新业态
“互联网+”农业是通过便利化、实时化、物联化、智能化等手段,对农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农业产业链环节进行改造,有利于催生农业新产业新业态、优化资源配置、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是精细农业发展的新引擎。
(1)以“互联网+”推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型。一是推进种养精准化与智能化。加快“物联网+”技术在种植业生产中的示范应用,积极推进农作物种植遥感监测、智能节水灌溉、农机定位耕种、病虫害监测预警等精准化作业在湖南粮油主产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及特色果蔬茶等园艺生产基地的应用,提升种植业生产现代化水平;加快禽畜水产智能感知、自动控制、无线传感、远程监控等技术集成,推进智能设备在规模化畜禽养殖基地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的应用,通过“互联网+”实现养殖业的精准管理、过程可视、全程可溯,提高养殖业的现代化程度;探索农业生产的数字化设计、智能化控制模型,推进农业精细化管理和科学决策。二是促进现代精深加工数字化。依托互联网加强农产品加工设施信息化装备改造,推进加工业全程智能化控制、可视性监管和产品质量自动监测,实现原料与加工品可溯互通,有效提升农产品加工整体水平。三是推进农机云服务智能化。提高农机的智能化装备水平,推进农机及农业装备与互联网融合,建设智慧型农机综合服务云平台,促进农机租赁、农机作业需求与监控等方面的信息化应用,实现农机实时监控与管理“一站式”在线服务。
(2)以“互联网+”引领农业新型经营体系发展。强化互联网思维,建设各级确权登记管理信息平台和农村土地流转公共信息平台,实现对农业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布局、农业区域等的空间化查询和管理。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应互联网经济发展新模式,依法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发展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积极推进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以“互联网+”全面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智能化管理能力,加快推进“互联网+”在采购、生产、营销、融资和人力资源等经营管理方面的应用示范,引导经营主体提升智能化管理能力,延伸产业链,拓展融资渠道,提升竞争力。促进移动互联网企业与全省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业科技园区、农产品加工园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特色基地对接,开展 “互联网+”与农业产业化融合示范应用试点,利用互联网整合业务链、价值链、产业链,打造集生产、加工、销售、服务一体化的完整产业链。以“互联网+”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公益性互联网资源开发,广泛应用“互联网+”挖掘特色农产品、农耕文化、休闲旅游资源,加强品牌培育、推介营销、社会宣传,推进特色农业多种功能开发。
(3)加快“互联网+”在农产品流通领域的应用。大力发展农业电子商务,健全服务体系,促进农产品市场供需信息双向流通与农产品销售线上线下融合。一是加强农业电商平台建设与应用。着力推进农产品电商平台和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加强“万村千乡”农家店、“农超对接”信息化建设,支持电商、邮政、金融、通信及商贸流通企业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打造一批具有全国影响的农业电商平台,推广应用全国农产品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农村商贸综合服务体电商模式。二是培育壮大农业电子商务市场主体。鼓励湖南电商企业加强自营平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农业企业建设网上商城和网上市场,推广应用微店、微信、手机APP等现代新型电商微营销手段;支持阿里、苏宁易购、京东等更多大型电商平台进一步向全省拓展建设地方特产馆,尤其向武陵山和罗霄山片区的县拓展,引导更多农业主体进行农产品资源的线上交易。三是着力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电商园区、基地与企业品牌。打造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园、创业园、孵化基地等,吸引电子商务企业及相关服务企业入驻,完善生产、加工、消费、物流、冷链、展示等设施,强化要素集聚和资源整合,培育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农业电商企业和品牌;推进省级农业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县市、示范乡镇、示范村建设,形成示范带动作用。四是构建新型利益联结机制。加强政府与电商企业的对接,通过订单模式,构建“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模式,建立电商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农户利益联结机制,激活各方活力,发挥“互联网+”的联通和扩散效应。
(4)建立健全“互联网+”农业配套支撑体系。一是推进农业互联网平台与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利用移动互联网的移动、实时、定位和双向互动等优势,依托政府数据和信息设施资源,建设全省精细农业云数据平台和电子商务扶贫平台,统筹管理土地流转、农村资产、农田耕地、种植养殖、需求、供应、交易、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农业执法等数据,推进智能指导农业灾害应对和产业化布局优化工作。加快推进 “光纤入户”工程向农村全覆盖,互联网、电信网和广电网“三网”融合向农村延伸,商贸、供销、邮政、电商互联互通向农村发展,电力、交通等硬件设施向农村升级。二是不断完善农村现代物流体系。推动物联网技术在仓储、物流等环节的应用,以区域性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和农产品物流园区为依托,建立流通信息平台,推进农产品智能化物流配送;加强从村庄到乡镇的仓储、物流配送网络建设;加快建设跨区域冷链物流体系,完善产地预冷、销地冷藏和保鲜运输、保鲜加工等设施。三是强化农村农业信息化服务。大力推进国家农村农业信息化示范省和信息进村入户试点省建设,构建公益化的农村服务体系、社会化的农村创业体系和多元化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村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加强省、市、县三级农业信息服务和农村基层服务站点建设,推动益农信息社与金融、通信、邮政、电商等运营商和平台服务商合作,加快短信服务系统、手机报、双向视频系统建设,探索APP等农业新媒体运用,为农民提供权威、及时的“三农”信息服务。建立电子政务体系,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全程上网。
3.积极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拓展农业新功能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发展,突破了湖南土地资源规模对农业效益的制约,引领市场需求,拓展农业功能,深度开发农业资源潜力,延伸农业产业链,促进资源要素配置精细化,增强小规模农业竞争力的最具优势和潜力,是建设精细农业基地的重要抓手。
(1)加强顶层设计,推进特色发展。立足“一带一部”的区位优势,拓展省内及珠三角、长三角、长江中游、成渝城市群市场,加强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引导,加大特色资源挖掘力度,推进管理规范化与服务标准化,提升整体发展水平。一是以规划为引领优化总体布局。立足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新态势,“一心一区三带”(长株潭都市休闲农业核心,环洞庭湖休闲农业区,京广沿线休闲农业产业带、二广高速休闲农业产业带、大湘西休闲农业产业带)的总体布局以及各市州的区域布局,按照生产生活生态统一、一二三产业融合的总体要求,围绕农业生产过程、农民劳动生活和农村风情风貌,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精细编制各地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合理配置资源、加强分工合作,推进有序发展。二是以挖掘特色资源为基础优化产业结构。通过发展规划、优惠政策、资金投向,引导产业结构调整,依托各地特色资源发展特色农业、精细拓展特色功能、精细挖掘特色文化,打好民俗牌、文化牌和生态牌,着力规划打造各类主题乡村旅游目的地和精品线路,发展富有田园气息、乡村特色的民宿和养生养老基地,丰富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业态和产品;引导经营主体对项目先规划、后建设,将富有民俗特色、文化特色、农业功能拓展特色的休闲项目引入农庄,实施精细管理与服务,实现区域内特色发展。三是以完善标准为关键推进规范发展。主管部门与行业协会制定完善全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行业标准体系和运行规范,从运行机制、环境保护、服务质量、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各个方面,加强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行业的规范、引导、监督,着力提高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品质量。
(2)推进模式创新,增强发展后劲。坚持因地制宜、特色发展,创新发展模式、经营方式,提高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品位与综合效益。一是创新产业融合模式与载体。支持全省各地结合产业规模、生态特征、产品特色、村镇风貌等条件,积极发展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养生养老、创意农业、农耕体验、乡村手工艺等多样化、个性化休闲农业模式,着力打造大力发展产业融合型、生态融合型、民俗村镇融合型的农业综合体、农业产业园、休闲农庄等各类载体,积极培育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合作社、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股份制公司等新型经济组织形态,实现企业、合作社、农户利益共享发展。二是创新经营模式。引导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主体将先进的商业模式、管理模式与休闲农业旅游结合起来,发展休闲农庄、乡村酒店、特色民宿、自驾车房车营地、户外运动等乡村休闲度假形式,开发设施农业、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休闲创意产品,创新参与体验型、休闲度假型、复合经营型、民俗风情型等经营模式,细分目标市场,量身打造产品,增强各类项目的知识性、趣味性、体验性,提升文化特色和文化品位,精准吸引客户群。
(3)培育知名品牌,提升市场竞争力。支持各地整合区域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统一品牌、统一规划线路、统一产品开发,统一宣传促销、统一监管服务,实现区域无障碍旅游。推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主体之间和产业之间的联盟,组成经营同盟或互补合作,建立产业链的利益共同体,壮大规模,提升竞争力;鼓励经营主体通过资本重组、品牌整合、要素流动,培育一批水平高、影响大的经营品牌。围绕发展新模式、产业融合新业态、农耕文明传承的新方式、利益联结新机制等,着力推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村镇、示范园区、示范农庄创建,形成国家级、省级、市州级和县级不同层次的示范体系,开展区域性示范点、特色村镇、特色庄园、精品线路等推介活动,培育各具特色的地方品牌。引导各地有序开展富有地域特色的农事节庆、文化民俗活动,通过乡村民俗风情和农事采摘体验吸引城市游客,增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文化底蕴,提升市场知名度。
(4)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高配套支撑能力。以“百城千镇万村”新农村建设工程为抓手,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提质改造与安防设施建设、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农村信息网络建设,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加大农村改厕、改圈、改厨力度,强化农村垃圾分类减量、集中收运、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推广四格污水净化设施或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全面推进村庄绿化、庭院美化,改善村庄生态环境与景观面貌,规范农村建房,加大传统村落、文化遗迹、农房传统风貌的保护力度,鼓励因地制宜兴建特色餐饮、住宿、购物、娱乐等配套服务设施。加大对乡村旅游的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放宽休闲农业用地政策,加大对品牌经营主体的扶持,积极探索农业信贷担保合作机制,逐步推行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经营主体融资担保业务,鼓励社会资本依法合规利用ppp模式、众筹模式、互联网+模式、发型债券等新型融资模式投资休闲农业,加大对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及人才引进力度,加强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宣传推介平台建设,积极推介各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引领休闲消费热点的形成。
4.突出“三区”“三园”与特色村镇平台建设田园综合体
“三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三园”(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与特色村镇是聚集资金、科技、人才、项目等要素,优化农业结构,推进分工协作,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平台,与集现代农业、休闲旅游、田园社区为一体的田园综合体,共同构成农村最具活力的创新创业载体与新产业新业态集聚区,应作为湖南推进区域资源共生与聚合增值,促进农业效益最大化,拓展农民增收途径,系统解决农业结构性问题的重要抓手与着力点。
(1)加强以产业为支撑的特色村镇建设。各地应围绕有基础、有特色、有潜力的产业和有生态、有文化、有特色的资源,大力培育发展产业、生态、文化、旅游深度融合的特色村镇。面向市场需求,支持各地以产业升级、产品升级为基础,统筹考虑人口分布、生产力布局、国土空间利用和环境承载力,加快建设一批具有民俗风情特色的民族文化小镇,具有农耕文化特色的农旅融合小镇,具有区位交通优势的特色商贸小镇,具有新兴产业基础的互联网小镇、创客小镇、物流小镇,具有特色产品加工特色的黑茶小镇、湘绣小镇、陶瓷小镇,具有山水风景特色的生态旅游小镇,具有深厚历史文化的古朴文旅小镇等;注重把具有本地特色和比较优势的细分产业作为主攻方向,引导特色小镇优化要素投入结构和投入方式,推进横向或纵向的产业链扩张,通过集聚创新资源提升产品竞争力、整合历史人文因素提升产业内涵,构建产业链、创新链、服务链、要素链有机融合的产业发展空间,打造辐射带动力强、示范效应显著的区域产业增长极。通过示范创建、扶持引导,大力推进以规模化、园区化、标准化、专业化、市场化、品牌化为主要内容的“一村一品”模式的发展,积极培育以种养、加工、专业化服务、休闲旅游、商贸运销等为主导产业的特色明显、类型多样、竞争力强的专业村、专业乡镇,打造“一村一品”升级版,形成一批乡村经济发展的引领者,促进村镇分工协作、产业错位发展与农村专业市场建设。
(2)推动“三区”“三园”建设与特色村镇建设相结合。一是加强“三区”建设。加快划定全省以稻谷为主的粮食生产功能区,以棉花、油菜籽、甘蔗为主的重要农产品保护区,以县域为基础建立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完善激励机制和支持政策,落实建设管护主体责任;制定全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建立对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物流、营销等方面的标准化管理和评价体系,支持各地结合区域自然、人文和工艺特色,积极培育特色主导产品,促进地方特色产业提档升级,着力打造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二是推进“三园”互动发展。立足“三区”建设,支持各地进一步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建设,依托优势特色主导产业推进“三园”互动发展,吸引农业龙头企业和科研机构建设运营产业园,引导优势企业和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入驻科技园,推进产业园区与科技园区在科研、先进技术示范推广、科技成果转化、一二三产业融合上的协作互动,推进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做大做强特色产业;以各地农业产业园区、科技园区为依托,盘活园区存量资源,积极发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园、返乡创业孵化基地,搭建创业见习、创客服务平台,激发新型经营主体创业创新活力。三是推进“三区”“三园”与特色村镇互动融合。按照产城一体化、产园一体化思路,统筹空间布局,集聚要素资源,推进农区、园区与特色村镇互动发展,围绕优势农区建设与园区发展引导配套的农村二三产业适度集中,建设产业、生活、生态一体化空间平台,推进园区向社区转变,积极创建一批农区、园区、镇区互动的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促进产业集聚,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3)立足特色村镇与园区平台打造多元化的田园综合体。支持有条件的特色村镇以特色产业、园区、景区为平台,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进行农业景观、休闲集聚、农业生产、生活居住、村社服务等项目建设,打造田园综合体。因地制宜探索综合开发生态、农业、文化资源的“生态产业集群+文旅+田园社区”模式,依托特色农业以及文化资源、自然景观的“循环农业+生态文旅+田园社区”模式,将农事体验、创意农业、科普教育等元素融合起来的“农旅+农舍住宿”模式,依托茶园、果园与地方特色文化的“特色农业园+文旅+田园社区”模式,以农耕文化创意农园为载体的“文旅+田园居住”模式等,形成特色鲜明、个性突出、多元发展的田园综合体发展格局。田园综合体作为一种新的产业形态,全国还没有成熟的典型案例,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顶层设计,注重与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等结合起来统筹谋划,鼓励相关主体在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的前提下积极探索,鼓励经营主体开垦荒山、荒坡兴建以林业为主导产业的田园综合体,盘活利用闲置的宅基地兴建以农业为主导产业的田园综合体,引导发展村集体、合作社、企业合作开发经营模式,让农民全产业链充分参与和受益,把田园综合体建设成为环境优美、产品优质、农民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
5.加强农村创业创新引导培植农村经济新增长点
面对当前湖南大部分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现实,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亟需引导优质人力资源回流农村,为此需要完善农村创业创新的体制机制,以优化创业环境为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动有资金、技术、现代经营管理理念的人力资源到农村创业创新,为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提供有力支撑。
(1)加强对农村创业创新的引导。通过政策宣传、项目引导、市场信息传递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农村创业创新的引导。重点引导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农业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创业创新。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结合各地资源优势,鼓励引导返乡下乡创业者积极发展特色农业、设施农业、休闲农业、农产品加工业以及生产生活服务业。鼓励引导返乡下乡人员领办创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建股份合作制、合作制和股份制企业,到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各类园区去创业创新。鼓励引导返乡下乡人员在农村全产业链、全价值链中探索现代产业组织方式,与本地农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农民就业增收。
(2)优化农村创业创新政策环境与服务体系。落实国家关于扶持创业创新的各项政策,探索更有力的支持与激励措施,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项目予以积极支持,落实好返乡下乡人员定向减税和降费工作,在用地、用电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建立返乡下乡人员信息库,针对创业需求加强相关培训,将返乡下乡人员创业纳入全省创业培训范畴,享受相应的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强化对返乡下乡人员的创业指导。落实相关要素扶持政策,鼓励返乡下乡人员以入股、合作和租赁等形式使用集体农用地发展相关农业产业,参与农用地整治、宅基地复垦、“四荒地”开发和废弃地再利用。支持各地依托园区、科技创新平台、网络服务平台等加快农村创业创新平台建设,打造一批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基地,加大对返乡下乡人员政策信息传递力度,在市场信息和科技信息方面积极创造条件搭建平台,为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作者简介:陈文胜系湖南师范大学潇湘学者特聘教授,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院长,中共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三农工作专家组组长。王文强系省社科院人力资源与改革发展研究所所长。陆福兴系湖南师范大学教授,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副院长。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陈文胜、王文强、陆福兴,《湖南乡村振兴报告(2018)》出版,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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